第122章路遇宁采臣



窅娘不仅模样俏丽,而且能歌善舞。



她遇上了一个人生中的导师:大周后!



大周后小名娥皇,乃是个奇女子,出身名门,不仅精通史书,同时也精通音律,能歌善舞,尤工琵琶。



她在宫中找到了《霓裳羽衣曲》的残谱,呕心沥血将之复原,在南唐后宫中重现当年唐玄宗、杨贵妃以及一众宫女共舞《霓裳羽衣曲》之盛况。



李煜为此作了一首《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记录此盛况: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



凤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春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



归时休放烛光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窅娘受了大周后的影响,对歌舞也很痴迷,且大放异彩,深得李煜与大周后欣赏。



或许在无意之间,窅娘学会了用脚尖跳舞,甚至练习用脚尖走路。



因为这样一来,会让舞步更加轻灵飘逸,走起路来也更加的摇曳生姿,令得李煜倍加宠爱。



如此一来,窅娘更是专注于用足尖跳舞,后来还想到了一个法子:缠足!



将脚缠得跟个棕子一般,再穿上特制的金莲小鞋,令得舞姿更加的赏心悦目。



为此,李煜专门让人制作了一个高六尺的金莲台,让窅娘在莲花台上领舞。



后宫的竞争可是很激烈的,眼见窅娘受宠,一众宫娥也纷纷仿效之,一个个也学着缠脚,希望能以此博得帝王的喜欢。



之后,缠足又传到了民间,令不少民间女子也纷纷仿效。



当然,这样的说法并未载于正史,故而存在争议,也有说缠足起源于汉,只是并没有那么盛行。



但有一点,缠足开始盛兴,乃至于提升到朝廷层面的高度,成为一种强制措施是从明朝中期开始的。



在此期间,也催生了一大帮吹捧三寸金莲的文人。



这就回到了最初的话题,这伙人吹捧的三寸金莲并非女子的那双小脚,主要指的是女子缠足之后,那种弱风扶柳,纤纤楚楚的仪态。



简单来说,乃是一种意境。



再抛开意境不谈,他们喜欢的是乃是那纤小精致的金莲绣花鞋。



再不济,也是女子缠足之后的模样。



要是那些女子把缠足布一层一层解开……那酸爽,估计没几个人受得了。



再抛开酸爽的气味不谈,或许有人就喜欢那股子酸爽味。



但是,缠足是一种十分残忍的行径,一般从五六岁开始缠,其目的是固定脚型。



为了达到小的目的,还得将脚趾硬生生扳到脚掌底……



也就是说,当这些缠足女子解开裹足布时,是看不到脚趾的,脚趾已经与脚底板粘连到一起,彻底成了畸形。



穿上小巧的绣鞋,或许有一种美感,但解开一切遮掩的东西时,呈现在人眼前的却是畸形的一面。



试问,这时候还有什么美感?



言归正传。



辛九娘可不是普通人,她乃是修炼有成的狐精,故而可以随心所欲变化身体。



她变出来的三寸金莲,乃是真正的三寸金莲,犹如纤纤玉笋,美不胜收,自然令得丁修十分欢喜,夜夜都要细细把玩一番。



个中滋味,自不必细说。



有时候,辛九娘也会规劝一番:“公子,古人常说玩物丧志,奴家陪在公子身边,固然是因为心里喜欢公子。



但是,如果因此而影响了公子的学业,耽误了公子应试,那可就是奴家的过错了。”



丁修笑道:“九娘不必为此担忧,读书可不是读死书,用句通俗的话来讲,叫做磨刀不误砍柴工……”



不知为何,听到这话,辛九娘却小脸一红,总感觉丁修所说的这句话别有深意。



不觉间,时近八月,浙江各地学子纷纷奔赴杭州府,准备参加乡试。



乡试,虽然有个乡字,其实质乃是省试。



除南直隶、北直隶之外,还有山东、山西、河南等等一十三省。



每个省的考生都必须去布政使司所在地(可以理解为省会)参加乡试。



在南宋时,杭州乃是南宋都城,称临安府。



有诗云: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这是诗人痛恨当朝不思进取,不思收复中原失地,只求苟且偏安,醉生梦死,只顾吃喝玩乐,将杭州当成了汴州。



汴州,也就是大宋立国时的京城,也称汴京、东京。



乡试乃是朝廷科举的一个重要环节,分省而考,每个省根据考生的数量录取相应比例的考生。



中试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



比如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唐伯虎,便有很多人称之为“唐解元”,因为他当年参加乡试获得第一名的殊荣,也就是乡试一省状元。



乡试中举之后,接下来,各省的举子还要入京统一参加全国考试,也就是会试。



会试第一名,称之为会元。



最后一关:殿试。



殿试钦点第一名称之为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如果有谁在乡试中夺得第一,会试第一,殿试第一,那便是解元、会元、状元三连,美名其曰:连中三元。



当然,自古以来,连中三元者并不多。



这其中又不得不提到一个特殊的称号:探花。



探花乃是殿试第三名,但,这并不代表探花的学识弱于状元,弱于榜眼,有可能比他们还强。



这是一个传承了多年的潜规则。



一句话,探花郎,必须是文采出众,人才也出众者方才能获此殊荣,除非遇上一个眼神有问题的皇帝。



临行前几天,辛九娘亲手替丁修缝制了两件衣袍,让他带着着路上换洗。



其实,对于丁修来说,要去杭州实在是一件简单之极的事,御剑飞行,最多两个时辰就到。



不过,他也不急,就当一路游水玩水好了,所以还是提前了半个月出发,徒步前往。



一路上闲步信庭,这日擦黑时分,却在路上遇见了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背着一个书箱,看样子也是去赴考的学子。



一般来说,各地书生去赴考大多都会结伴而行。



毕竟世道很乱,一个人孤身而行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要么遇上盗匪,要么遇上野兽,甚至是遇上鬼怪什么的。



还有就是一路风餐露宿,万一染上风寒什么的,身边没个人照顾,运气不好说不定就一命呜呼了。



自古以来,病死在赴考途中的学子可不在少数。



所以,很多同乡考生都会结伴而行,家里有钱的倒是不用结伴,但有书僮、家人、家丁之类的随行。



丁修之所以独行,是因为他有实力。但那个书生显然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还错过了宿头,看他东张西望的样子,怕是在找能够借宿的地方。



毕竟这荒郊野外的,没点实力谁敢在野外随便找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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