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这位“菲利普·路德先生”,文笔利落干脆,完全看不出是名女性。而且她虽然选取爱德蒙·坎伯作为原型,但原型只是原型,剧情方面有着丰富的原创情节和思想表达,足以可见,她不是个文学专业生,就是个创作老手。



这就更让伯莎想见见“菲利普·路德”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了。



好奇心一上来,就像是被小虫爬进心脏似的,抓的人心痒痒。伯莎忍了好久,还是没忍住。



讲道理,顺其自然是一回事,也不见得她不能打听打听不是?



伯莎手里有着一大队街头小偷和伦敦车夫,想打听一名“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女性朋友,那太容易不过了。



她没花多少工夫,就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信息。



哦,原来这个世界不仅有福尔摩斯、简·爱和比尔·赛克斯,还有《傲慢与偏见》中的一大家子。



哦,原来这位“菲利普·路德先生”,正是班纳特家的三女儿,那名在原著中其貌不扬的玛丽·班纳特小姐。



哦,原来她已经准备搬来伦敦,在塞彭泰恩大街找好了住所。



哦,她搬进新家没多久,歇洛克·福尔摩斯就迎来了第二个案子。



而这次的案子,无数线索指向白教堂区。



行吧。



这下伯莎不得不把注意力从自己的“老乡”身上挪回至现实。



……



伯莎知道自从真理学会之后,比尔·赛克斯一直没有断过“魔鬼脚跟”的用药。他和南希的处境因此变得极其困窘。



这两年来伯莎给过赛克斯几个活,他效率平平,之后泰晤士夫人就没再找过他——跟不上帮派发展的脚步,即使是伯莎有意提携也无济于事。但她不会忘记这家伙也是为了帮派才变成这幅模样的,她时常叮嘱内德·莫里森给南希带几笔钱,然而具体做什么用,伯莎也管不了。



她不知道的是,比尔·赛克斯精神恢复后,却愈发疯狂,买不起“魔鬼脚跟”,就动起了做生意的法子。



而他的上家是一名姓布莱克伍德的贵族。



这名布莱克伍德甚至找回了“老犹太”费根,案件兜兜转转,又绕回了《雾都孤儿》的大致剧情。唯独变化在于南希死的更早,而比尔·赛克斯,最终真的应了当年伯莎吓唬他时说的鬼话——



付出代价,当众吊死,接受了命运而非法律宣判的绞刑。



听闻消息后伯莎赶去现场,好巧不巧的是,她暂时放下了对“菲利普·路德先生”的兴趣,却偏偏在这个时候与她打了个照面。



——伯莎走下马车时,刚好看到那位玛丽·班纳特小姐离开。



她并非单独行动,伯莎一眼就看到了属于爱尔兰姑娘摩斯坦小姐的艳丽红发,以及她身边一位衣冠楚楚的青年绅士,应该是约翰·华生医生。而走在前面的那位姑娘——



谁说玛丽·班纳特小姐相貌平平来着?



身材娇小、容貌清秀,大抵和简·爱小姐一样,甚至和伯莎认识简时的年纪都差不多,不过十八、九岁,是不符合维多利亚时代审美要求的小家碧玉型姑娘。



伯莎瞧着倒是挺好看来着。



也许是为了方便行动,明明是个乡绅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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