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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下午, 伯莎先行差遣车夫把格莱思·普尔送到蓓尔梅尔街熟悉业务, 顺便将换洗的衣服和日用必需品也带了过去。至于她本人则将托马斯叫了过来, 吩咐了几句话, 最终敲定了从“逮不着”的孩子大军中借调了恰利·贝茨,打扮成报童的模样跟过去,方便有事传话。



这也是因为蓓尔梅尔街地处伦敦政治中心,距离白厅仅一街之遥。别说是脏乱差、臭气熏天的白教堂区及其周围,就算是白马酒店所在的富人街区也是万万比不上的。



到了第三天晚上, 伯莎才慢吞吞地动身。



待她亲自走进了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的住所,她才明白向来神秘又独来独往的大魔王,为什么不介意多个房客了——他家够大。



偌大的公寓就住两个人, 而伯莎和迈克罗夫特各自有事要忙, 客房多睡个人而已, 平日里估计都碰不到面。



“马普尔小姐。”



伯莎走下马车, 出门迎接的是公寓管家。头发花白、年仅五旬的老管家恭恭敬敬地开口:“福尔摩斯先生尚未归来,他事先吩咐过,你若是等不及可以先行用餐。”



“不着急。”



伯莎摆了摆手:“我可以等他。”



管家:“好, 不如趁此机会,我先带小姐逛逛吧?”



伯莎饶有兴趣地应了下来:“好。”



单说蓓尔梅尔街的住处装潢, 倒是符合伯莎对“迈克罗夫特住所”的想象——再标准不过的维多利亚时期风格的家具布置, 墙壁上挂着她认得出来或者认不出来的古董画作, 宽敞的书房里书架直达天花板, 几乎每个细节都符合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应有的居家环境, 却没有凸显出任何属于他本人的个人特质。



身为主人, 直至很晚的时候迈克罗夫特才迟迟归来。



伯莎正在书房里随意地翻阅书籍,悄无声息的室内陡然响起男人的声音:“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我倒是不知道,你还对神学感兴趣,伯莎。”



突然出现的声音让伯莎略微吓了一跳,她抬起头,才发现迈克罗夫特站在书房门口。



他已经脱下了正装外套,从不离身的手杖也放在了一边。身形高大的男人仅穿着单薄的白衬衫,自在的神态和放松的神情凸显出他……颇具生活化的一面。



如此具有生活化的福尔摩斯喊她伯莎,哪怕伯莎明知这是为了贯彻“情人”关系而改的称呼,也莫名感到二人之间徒增几分亲密。



原来福尔摩斯也能有生活化的一面呢?伯莎挑眉。



她阖上书本:“你来早了。”



迈克罗夫特侧了侧头:“什么?”



伯莎:“再晚来一点,我说不定能就着罗里吧嗦的书本睡个好觉呢。”



迈克罗夫特闻言笑出声。



“厨房已经准备好了晚餐,”他欣然邀请道,“既然书籍无聊,不如先行到餐厅用餐?”



“就你那一眼望不到头的餐厅?”



伯莎抿了抿嘴角,出言揶揄:“还是算了吧,我怕我坐在一头说话,另外一头的你听不见。”



今日年长的福尔摩斯似乎心情不错,他甚至对伯莎的话语流露出了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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