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罗切斯特问,“什么办法?”



“别着急。”



伯莎慢条斯理说:“在此之前我有三个条件,你先听听是否可以接受。”



罗切斯特略略带上了几分警惕:“请。”



“第一。”



伯莎不和他客气,直接开口。



“一旦你我的婚姻关系结束,就再无瓜葛。我会隐姓埋名,离开桑菲尔德,从此之后你我都不能干涉彼此的生活。就算分开之后再次碰见,亦是毫不相识的陌生人。”



“这很合理,”罗切斯特点头,“你展开属于你自己的新生活,我不会干涉。”



“第二。”



伯莎继续说:“把我的嫁妆还给我。”



娶一名疯女人是有补偿的。伯莎·梅森的父母——准确地来说是父亲,知道自己的女儿有生理缺陷,所以许了爱德华·罗切斯特的父亲三万英镑的嫁妆。相当于伯莎的父亲赔钱将自己这个“疯女儿”当作包袱甩了出去,而当时的罗切斯特对此毫不知情。



在维多利亚时期,三万英镑是怎样的概念?一名居住在伦敦的熟练工人一整年的工资估计也就在五十英镑左右。伯莎的嫁妆足够维持一名工人六百年的生活。



她提出了第二个要求,罗切斯特陷入沉吟。



“你不是吧,爱德华,”伯莎免不了嘲笑道,“一说钱,你就犹豫了?”



“不。”



罗切斯特并不在乎伯莎的讥讽,他摇了摇头:“这笔钱本就属于你,你想离开,我归还给你就是。但三万英镑着实不是小数目,如果一次性付清,对我而言很是棘手。”



也是。



罗切斯特拿到这比嫁妆有十年,就算不奢侈乱花,也肯定统统兑换成了投资和土地。伯莎没兴趣对他名下的资产和土地没兴趣,她只想要钱。而把固定资产变成银行存款,总是需要时间的。



算上通货膨胀,十九世纪的三万英镑放在二十一世纪可以说有近千万了,就算是再有钱的富豪,一口气拿出千万现金来,也得事先想一想。



就知道作为爱情小说的男主角,罗切斯特断然不会是一名贪财好色的人。



“不需要你一次性付清,”伯莎很讲理的,她主动做出让步,“我的要求,包括还款方式,可以在之后写一份合同。你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按期归还即可。”



“好。”



说到这儿,罗切斯特紧绷的神情已经不自觉地放松下来。看上去他已经相信伯莎真的恢复了神智——发疯的伯莎·梅森可不会同他说这些。



“你的第三个条件呢?”罗切斯特主动问道。



“你和我的事情,”伯莎回答,“必须让简·爱小姐知情。”



“不行!”



罗切斯特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伯莎的第三个条件,他本就严苛的面孔中写满了不赞同:“你我的恩怨属于你我,简·爱小姐毫不知情。我断然不会用过去的腌臜阴霾去伤害一名无辜的女性。”



“她若只是家庭教师,你我的恩怨就与她无关,”伯莎反驳,“她若成为你的妻子,你不觉得她应该知情吗?”



“我不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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