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淮与张白鱼翻身上马,驱马来到了飞虎军的临时营地。



此时百余飞虎军骑士除了七个人依旧披甲警戒以外,其余人都已经卸下铠甲,或是饮马,或是开始做饭。



这是从忠义军时期就保持的习惯。



一般的军队每天只有早晚两顿,而且晚上那顿主要还是稀的。但忠义军不同,只要是战时,中午就会有一顿干的,以作加餐。



之前比较穷的时候,甲骑队伍也只能吃豆干,后来打了几场胜仗,缴获了大量伤马死马与牛羊辎重,并且制作了大量的咸肉肉干,终于让精锐甲骑每天都能吃点荤腥了。



宋朝还没有人口大爆炸,所以还是有些地方可以养殖猪羊的,到了清朝的时候,缓一点的山坡都要种粮食,那时候是真的从生到死吃不到两顿肉。



可即便如此,也不是人人顿顿都能吃上肉的,最起码那几名充作向导的太平州小吏不可能有这种富裕日子,几人皆是端着瓷碗,伸长脖子看着大锅中翻滚的咸肉。



“都统郎君。”



一路上不断有军士拱手行礼,刘淮抱着头盔,一路点头,来到那几名向导身前:“分两个人,带着军使向回走。”



几名端着碗的向导互相看了看,还是一个最年轻与一名最老成的吏员放下碗站了出来。



刘淮点头:“一人半吊钱,吃饱了就出发。”



不顾两人又惊又喜,其余小吏又羡又妒,刘淮继续吩咐道:“张八郎,孙大郎,你们二人往回走,遇见靖难军兵马,就让他们沿着咱们的来路火速赶来。吃完饭出发。”



“喏!”



两名飞虎军士卒同时拱手应诺。



“我要十个人,弓马娴熟的,饭后跟我一起去探金贼大营。”刘淮抱着头盔,站在小营正中央,大声询问:“谁来!”



“我!”



“俺来!”



“都别抢,都统郎君带头,当然要俺去!”



所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作为靖难大军都统的刘淮表示要身先士卒的时候,所带来的示范效应是无穷的,飞虎军将士几乎同时停下手头的工作,开始自荐。



“四郎,你去挑人。”刘淮拍了拍张白鱼的肩膀,随后就去了马厩,巡视起战马的情况来。



飞虎军都是一人三马,但一路急行军,总有一些状况不好的战马被安置在路上,由掉队军士收拢,所以此时能抵达采石镇的马儿,也就二百匹刚出头。



不过还好的是,主力战马只在围剿那三十多名金军的时候骑了一下,没有什么损伤,还算堪用。



亲自洗刷了几匹战马,刘淮正在用干草混着豆饼在几个大桶中拌着马料,突然看到马棚侧方的房顶上窜出来一道灰影。



“什么人,胆敢探军?!”



几乎同一时间,在周边巡逻的披甲军士也发现了房顶上之人,下一瞬,就是弯弓搭箭的声音。



“慢着。”刘淮甩了甩满手草茎,喝止了哨兵的攻击。此时他也已经看清楚,在房顶上的大约是个十五岁的半大小子,头发乱糟糟的,但依旧可以看出来是双环髻,发髻边上的头发却没有剃掉,而且比较长。



这是一个即将成年却还没有加冠的少年人,此时穿着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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