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晚宴前夕。



费仲被紧急召回国都,办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这是有关某些罪犯生死的大事。



今年,是殷历526年。



距离三王之乱的审判,已经过去了一年。



那是独臂判官东罚主持的审判。



除子启、比干、箕子三人之外,所有直接参与反叛的涉案人员,被当即处决。



而其他与反叛势力的密切接触者,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被除以年限不等的关押以及财产处罚。



当时,子启、比干、箕子虽然同样被除以死刑,但却是缓期执行。



现在,比干被执行死刑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如果不采取行动,那么比干就真的要被处死了。



然而,从一开始,帝辛就没有打算要了比干的命。



对于子启、比干、箕子,这三个反贼,帝辛念在他们是王族血脉的情分上,没有下杀手。



不过,就算没有下杀手,帝辛也是非常果断地阉割了这三位反叛王族的政治权利。



任何人想要掀翻他帝辛的王座,都不可以!



他可以不杀叛乱的三王,但不代表他可以原谅。



他永远也不会原谅!



三王在发动政变的时候,就应该清楚这一点!



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世界,是公平的。



谁也不能不为自己的做下的事情买单!



比干、子启、箕子,既然发动政变,就要吞下如今的苦果!



能够留他们一命,算是仁至义尽了。



他们都是天子的血脉至亲,竟然狠心到发动政变!



是他们,先抛弃了家族之情、手足之义!



就算当时立即处决他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他们是天子血亲,但首先,他们不可饶恕的政变反贼!反叛者!



帝辛,还是太仁慈了。



他,还不够狠。还不够凶!



翻开一年前的卷宗,东罚替帝辛读了出来:



“比干,身为王族公子,知法犯法,罪不可赦!依据殷商法律,比干,犯煽动叛乱罪、教唆他们反叛罪、私自调兵罪、谋反罪,数罪并罚!



“箕子,身为先王手足,不思报效国家,与比干沆瀣一气!犯煽动叛乱罪、谋反罪。



“子启,身为天子手足,不思拱卫天子,跟随比干谋反,犯谋反罪。



“判处比干,死刑!缓期一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削其爵位,贬为庶人。



“判处箕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削减爵位。



“判处子启,死刑!缓期三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所有资产。”



在羑里军事法庭,东罚仅仅读取了有关比干、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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