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小混子就跟后世的网红差不多。



混得好的吃肉,混得差的只能喝西北风。



要想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就得干一两件露脸的事情。



在露脸的同时,还得小心免得被官方盯上。



只要谁被扣上大哥的高帽,都注定了他每天将在不安中度过。



有太多的人都在盯着这个实际上毫无意义且能惹来杀身之祸的名号。



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在这个位子上安稳几年。



无论是谁,当他被戴上这顶高帽的同时,基本上已经确定完蛋了,只不是苟延残喘几年而已。



从这一点来看,天哥就做得很到位。



他在放出风声要让京城来的那些人好瞧之后,并没有选择白天行动。



而是等到晚上八点多,街道上行人稀疏了,这才带着小混子们出了黑废品店。



夜。



乌漆嘛黑。



“天哥,听说你去过京城,那里是不是比咱们这里漂亮?”



“那是当然,那可是首都。”



“我什么时间才能去一趟京城。”



“等过了今天晚上,哥几个都当上了正式职工,就有机会去京城了。”



“哈哈”



“天哥,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解放全世界劳苦大众了,别忘记了,这才是咱们的最高理想。”



“哈哈哈,天哥,您觉悟真高,能不能说点实际的。”



“咳咳,那就是多玩几个女人,多吃肉,多喝酒。”



“天哥....”



旁边的小混子还要再问,天哥骑着自行车一脚飞出,将那混子连自行车带着人踹进了水渠里。



片刻之后,那小混子,默默的爬出来,擦了擦头发上脏水:“天哥,我是想说,我忘记带杀猪刀了。”



天哥:“.......”



他沉默片刻,皱眉头:“开弓没有回头箭,甭回去带了,我把疯狗喊来了。”



听到疯狗的名字,那小混子瞳孔猛地一缩。



疯狗人如其名,就是个疯子。



常在街头上混的,家伙什就是菜刀片子,木棍子,免得真伤了人。



但是疯狗却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把锯了把的土喷子。



那玩意近距离开火,对方不死也伤。



这些年疯狗一直在开枪和逃跑这两种状态中循环。



去年,疯狗在街头崩了铁路大院的小刀之后,一直没有消息。



所有人都以为他逃往了大西北,没想到天哥竟然拉拢住了疯狗。



现场顿时一片死寂,再没有一个人发言。



片刻之后,远处传来一阵嘹亮的歌声,唱的是《洪湖水,浪打浪》。



所有混子都听出来了,这声音是疯狗的。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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