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知道,自己可能打不过这七八十人,何况对方手里都有武器。



自己虽然也有两把匕首,但要对付这么多手持凶器的家伙,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但是气势不能输啊。



打过无数次架的大力早已明白,不管是单挑还是群殴,如果还没打就输了气势,那就输定了。



赖波仔笑了,歪头问道:“我要是不放你们走,怎样?”



大力用匕首指着赖波仔的大鼻头,“那我就割下你赖波仔的脑袋!”



随即又指向阿宝,“还有你,你他妈就是个杂碎!”



阿宝被大力的气势吓得有些害怕,急忙对赖波仔说道:



“赖哥,别跟他废话,直接干死他,汪老爷子来了,起码赏我们一百万!”



“好!”赖波仔一咬牙,扬起手中砍刀,“兄弟们,给我干死王大力,等会儿汪爷来了,咱们大家分奖金!”



大力急忙把腰间的另一把匕首抽出来,一手握一把匕首,拉好架势准备战斗。



还好当时石头给了自己这两把匕首,要是赤手空拳跟这群人打,会死得更惨。



有了这两把匕首,就算死,起码也要干死几个垫底噻。



武器这东西,一寸长一寸强。



不过,那是针对一般人而言,真正的高手,都擅长使用短武器。



武器长,在远距离的情况下确实占优势,特别是古代在马背上打仗,短刀肯定干不过长矛。



但现在谁还在马背上干架?都在场地里打。



这样一来,短武器的优势就得到了充分展现。



短武器的优势在于灵活利索,又不容易被折断或脱手,如果用得好,比长武器好使。



“兄弟们跟我上,干死王大力!”



赖波仔大吼一声,七八十个马仔一窝蜂向大力冲过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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