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希望代注恒能够利用家族的各种有利条件,发挥聪明才智,直接减少白手起家的奋斗历程,成为家族中兴的力量。



与《大唐双龙传》的寇仲一样,代注恒不喜欢现成的果子吃,比较起来,他更加喜欢从无到有,无中生有的快乐。寇仲如果当初加入李世民的李阀,成为天策府的一名高级将领,整个《大唐双龙传》小说的篇幅起码减少85%,没有精彩的故事啦。如果后来寇仲接受杜伏威的江淮军,成为杜伏威的真正义子,小说篇幅也会减少40%,少了很多精彩。



代注恒有一种“钓胜鱼”的心态,有一种不在乎结果在乎沿途风景的思想。



成为窦家上门女婿,也许30岁就已经功成名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是很多人的梦想,却不是代注恒的理想。虽然成名得利之后也很精彩,可是代注恒更追求这种奋斗求存挣扎求生的过程,那才是真精彩。



夕阳落上终于走到了目的地,这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如果早晨起来,目的地就到了,接下来漫长的一天多么空虚多么无聊。这个一整天的奋斗会有多少意想不到多少曲折坎坷,生命将会多么多姿多彩!



代注恒不知道窦眷童是否真的明白他的志向,也无法知道窦眷童是无法明白自己还是虽然明白却无法陪伴自己这么去折腾才黯然离去的。



窦眷童为代注恒做过很多事情,就算普通的女朋友都未必能够做到,这肯定能说明这个娇贵的女孩确实是真心的。



代注恒只能希望未来老了老了的时候,能够看到这个女孩仍然非常幸福非常快乐。他会在自己的一生中为她祈祷999个寺庙的神灵。



代注恒之无法和窦眷童同频的一个最现实最常见的矛盾就在于窦眷童花钱没有任何计划。



比较起来,代注恒也可以更加轻松的花钱,却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更好的约束自己变得非常“抠门”。



他真是像需要毒品一样无时无刻不需要书。



他不仅去图书馆看免费书,去书吧台式快餐店看免费书,也喜欢去租书店租书,更喜欢买书。毕竟买书才算得上是真正拥有吧。



因为预算有限,代注恒为了能用有限的钱买更多的书,于是他在中学和大学阶段几乎买的书都是盗版书和旧书,正版新书的比例可能还不到5%。



窦眷童不喜欢买书,这是一个奇怪的事情。他甚至明明知道代注恒喜欢书却宁愿送吃食、饰品、工具、电器等等其他礼物却从来不送书。这个问题的答案代注恒希望自己80岁的时候能够亲自问问她,也不知道老天那里有没有这个安排。



代注恒买旧书从来不滑价,这一点和他的喜欢书的朋友不一样。岳博天总是滑价,他却觉得旧书本来已经很低价,再滑价就真正贬低了这本书的价值了。



曾经有一次他买了一本很便宜的盗版书,5元一本32开本400多页,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错别字太多,平均每页至少错误十几二十字。代注恒是边看书边修改,到最后看完这本书,他统计一下,自己总共修改了8998字,还有300多字无法确定是否用错或者是多义字。



同学们看过他这本名著《约翰·克里斯多夫》后,甚至一段时间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字典。



代注恒喜欢买书超越喜欢买其他任何物品。买什么东西都没有买书这么痛快这么爽。买了衣服,他觉得亏,就算很便宜的衣服,他都觉得亏,所以他更喜欢去捡亲戚们当中表哥堂哥姐夫干姐夫的旧装。狄更斯当年穿的鞋子大了5码,后来还是成为著名的作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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