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家属房,边上都是顾父生前厂里的同事,李红梅再出格,也只是关起门在家里不把大儿子当人,出了门,还是要做面子的,于是原主才得以一直读书。



原主十七岁这年,林书平谈了个对象刘红芳,刘红芳要求林书平给她安排一个工作,不然就不同意结婚。



这个时候正是下乡热潮,没工作没结婚,就必须下乡。



工作岗位那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多少人都弄不到。



刘红芳提这种条件,明显就是狮子大开口,换个人肯定直接拒绝了。



可也不知道林书平是真爱刘红芳,还是想趁机弄走原主的工作,他不但没拒绝刘红芳提出的这么苛刻无礼的要求,反而回来闹死闹活,逼着原主把工作让给刘红芳。



原主这个工作岗位,是他父亲抢救单位财产牺牲,单位特别安排的,他不同意,别人拿不走。



原主不同意。



李红梅以死相逼,逼原主把工作交出来。



原主没办法,只能把工作让出来。



刘红芳收到原主签的转让工作的条子,当天就和林书平领了证,并且催着赶紧办婚礼。



林书平十分高兴,这说明刘红芳十分喜欢他,迫不及待嫁给他。



于是抓紧时间,三天之内就办了婚礼,高高兴兴把刘红芳娶进门。



原以为媳妇有了,工作也有了,谁知,办完婚礼第二天,刘红芳就把工作转给她弟弟刘红卫。



她催着结婚,就是因为街道办催着他弟弟下乡,她急着把工作转给弟弟刘红卫。



要是没结婚就转工作,她怕被林家发觉,到时林家反悔,把工作要回去,不和她结婚,那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刘红芳把工作转出去,林书平往死里打了刘红芳一顿,又去刘家闹,可打也打了,闹也闹了,工作是拿不回来了。



但是刘家见林书平发了狠,也怕他鱼死网破,最后赔了一笔钱,给了林书平五百块,算是买工作的钱。



原主那个工作岗位,是个好岗位,拿出去卖能卖八百到一千,而且如今工作紧俏,有那不想子女下乡,急着要工作的,一千二三人家也是愿意出的。



刘家出五百,只说多的钱,就当是给刘红芳的彩礼。



林书平知道再闹也闹不出什么名堂,同意收钱了事。



就这样,原主的工作白白让出去,倒让林书平得了五百块钱,还不落一句好,林家人怪他:“你为什么要把工作让出来?白白便宜了别人!”



“那是你的工作,你要是不肯让,谁能让你同意?”



第二年,原主毕业,家里自然是没这个能耐给他找工作的,而答应把自己工作转给他的李红梅,把工作转给了继女林文娟。



她说:“文娟是个姑娘,姑娘下乡多危险?”



“都是一家人,你是男孩子,要学会有担当。”



“下乡也是响应国家号召,你爸要是知道了,肯定也是赞成的。”



林书军自小看明白家里人的态度,自然也站在林家人那边:“让你去下乡怎么了?工作是妈妈的,她高兴给谁就给谁!”



“乡下那是什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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