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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了,这是猪脚炖黄豆,你们趁热吃。”



阮七七将一大锅猪脚黄豆摆在桌上,掀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随着热汽飘了出来,莫秋风深吸了口气,冲厨房叫道:“老陆,多煮点面!”



陆得胜系着围裙跑了出来,嚷嚷道:“老子的粮食不用花钱?你说你在老子这吃多少粮食了……炖猪脚?”



喋喋不休的唠叨,被猪脚炖黄豆的香味打断了,喜笑颜开的陆得胜,果断放弃煮面,决定焖米饭,还得炒点花生米。



这么好的菜,必须来二两小酒。



“去,把你家的茅台拿过来!”



陆得胜不客气地指挥莫秋风,他自己的茅台舍不得喝,喝别人的才不心疼。



“再炒盘腊肉,小野,你腿脚快,去拿酒!”



莫秋风没起身,还让陆得胜加个菜,又指使陆野去拿酒。



“拿两瓶,甭和你莫叔客气!”



陆得胜吼了句。



几分钟后,陆野拿回了两瓶酒,一瓶茅台,一瓶五粮液,都是好酒。



陆得胜乐坏了,迫不及待地开了酒,给自己和莫秋风斟满。



“来,恭喜你也离了!”



“同喜!”



两人碰了下,将酒一饮而尽。



阮七七捧着盘炸花生米出来,正好听到这俩人的祝酒词,嘴角不由抽了下,对袁慧兰的敬意又深了几分。



这女人虽然自私凉薄,可挑男人的眼光是真牛,前前任,前任和现任,都是男人中的佼佼者,即便张志国人品不行,可能力和才华绝对不差,否则他也爬不到如今的高位了。



阮七七放下花生米,又去炒了几个菜,有好酒还有好菜,俩老头喝得很尽兴,不知不觉喝光了一瓶茅台,陆得胜还想再开五粮液,被莫秋风阻止了。



“微熏正好,醉了伤身,吃饭!”



莫秋风喝了不少,脸颊都泛红了,但眼睛依然明亮,说明他神智很清醒。



“你这人就是没意思,不管啥时候都这个死样子,也难怪袁慧兰说你是没有感情的机器,老莫啊,敌人已经赶跑了,该松一松了!”



陆得胜在莫秋风肩上用力拍了几下,语重心长地劝说。



“习惯了,就像你听到敌人进攻,哪怕睡得再沉,都会跳起来干仗一样,已经深入骨髓,治不好了!”



莫秋风微微笑了笑,语气很平静,但又有着看破世事的悲凉感。



陆得胜愣了许久,长长地叹了口气,但很快就振作精神,大声道:“治不好就治不好吧,西南不太平,迟早会有一战,老子还能再上战场,干死那些狗日的!”



“廉颇老矣,还能饭否?廉颇一饭三遗矢也!”



莫秋风突然掉起了文,说完他自个乐坏了。



陆野和阮七七也捂着嘴乐,只有陆得胜没听明白,但他知道,莫秋风肯定没放好屁。



“啥意思?姓莫的你骂老子呢?”



陆得胜火大地吼。



“没,我夸你像廉颇一样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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