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预估的严重后果!”



“过去我们把刑事责任年龄限制在十四周岁以上,是因为我们认为十四周岁以下的孩子对自己的伤害行为缺乏足够的认识。”



“可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我们的孩子接收到的信息是无比丰富的。”



“难道像唐鹏这样的孩子会意识不到,他肆意欺辱同学的行为,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吗?”



“他当然知道!只是他已经习惯于从这样的行为中获取价值感和认同感!”



“我们很多未成年的严重暴力犯罪,就是这么来的!”



“我认为,即便是唐鹏并未年满十四周岁,像这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暴力犯罪,也必须予以惩治!”



“因此,我方的态度依旧不变。”



“我们坚持主张特殊审判,将唐鹏以故意伤害罪严加判处!”



审判席上。



审判长钟强沉默了片刻,然后严肃地说道。



“本案已审理完结,现决定择日宣判!”



择日宣判。



这个意思很明确。



也就是要走特殊审判程序。



于是在闭庭之后,案子不出意外地上报到了最高法。



最高法院长司马常在收到请示后,不由的会心一笑。



这件案子可是他亲眼看着林昊接下的。



对于被害人的遭遇,他也是相当同情。



案子走到这一步,自然也是他乐意看到的。



所以他第一时间就给立法委打去了电话。



立法委很快就开会讨论了这个话题。



在关苍岳的推动下,议案正式通过。



《夏国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5》顺利出台。



规定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严重暴力犯罪,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没多久。



燕京北城区中级法院就开始宣判。



“本案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唐鹏,犯故意伤害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显著恶劣,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告人方庚,胡光,高先,段陵,作为唐鹏的胁从犯,情节轻微,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缓刑期间,需在相应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



“判决宣读完毕!”



“闭庭!”



咚~~



随着审判长钟强的最后一声法槌落下。



校霸唐鹏的后半生,也跟被他残害的张骏一样,从此黯淡无光。



只是可惜了张骏这么个无辜的好苗子。



…………



唐氏集团大厦。



唐傲愤然拍桌。



“真是该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2/3)

章节目录

律师:我一句话,立法委修改法条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点小说网只为原作者影正身斜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影正身斜并收藏律师:我一句话,立法委修改法条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