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院最终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今年十一月,滇南省一男子酒后与人发生口角,遂从三楼扔下一酒瓶。”



“由于并未砸中,当事人报警后,该男子也仅仅只是受到了批评教育。”



“可是我想提醒各位的是,这些案件中的受害人,跟本案的受害人其实是一样的。”



“他们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幸运的!”



“我们试想一下,假如河东的四楼阳台上的那株盆栽用的是陶瓷盆呢?”



“或者砸中的不是肩膀,而是脑袋呢?”



万一河东的那位从二十六楼扔下去的不只是果皮纸屑,而是稍微重一点的生活垃圾呢?”



“如果滇南的那个酒瓶砸中了呢?”



“结果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大家千万不要觉得这种几率很小,就好像我们今天在审的这件案子一样。”



“大家请看证人席上这位宝妈的额头,如果当时那枚碎片再往下低两公分,那么她的眼睛很可能就将失去光明!”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件案子也就变成了曹律师口中的那些悲惨案例!”



“我想请问各位,难道你们希望等到惨剧发生的时候,我们再去追究那些行为人的责任吗?”



“不,刑法不一定是事后惩戒,也可以是事前防范!”



哗~~



林昊的话还没说完。



庭审现场就已经掌声一片!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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