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林昊想讨论的是罪名!



众人心中纷纷感叹。



他终究还是对法条下了手!



听到这样的话题。



审判席上的廖军屏气凝神。



这就是林昊的风格吗?



一言不合就要在法条上找问题!



即便是身为被害人。



他也必须冲锋在前吗?



被害人席上。



林昊看着所有人惊诧的目光,甚是满意。



他继续说道。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



“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第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第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大家可以发现,这条罪名的适用范围是相当宽泛的!”



“无论你是在街上跟人发生了口角,或者发生了肢体接触,甚至是言行稍微过激一些,都是有可能构成这项罪名的!”



“这就是为什么在本案中,万涛可以随意地给人定罪的原因!”



“之前我已经总结过,在万涛欺压的老百姓当中,有一大半都是被他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抓起来的。”



“这项罪名的存在,给了万涛这种滥用职权的蜀黍极大的便利。”



“他可以随意地把得罪唐婉婷的人抓起来,然后给人扣上一个寻衅滋事的帽子!”



“至于情节上的严重和恶劣,这一点的主观性就太强了。”



“经过他的夸张化描述和记录,是随时可以达到的。”



“所以大家发现没有,寻衅滋事这项罪名给了蜀黍们太大的权力!”



“一旦某些蜀黍起了私心,这项罪名就将成为他们刺向百姓的一把利剑!”



“我们经常说要给一线人员放权,可是这样的权力我们能放吗?”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到了好人的手上它可以造福一方,但是到了坏人的手里,它却会为祸一方!”



“万涛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所以我的主张是,这种有可能危害百姓的权力,是要坚决予以限制的!”



“我提议,将寻衅滋事罪进行分解!”



“这项罪名的规定太过笼统,主观性太强!”



“必须将其划分为一项项更加具体的罪名!”



“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这种乱扣帽子的现象发生!”



“我要说的话到此为止,希望能够引起各位的深思!”



林昊一番话说完,众人无不叹服。



庭审现场掌声雷动。



直播间中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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