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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几天,他们就出台了一份临时的草案,并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公告。



【夏国立法委员会关于非家属间虐待行为的决议】



【鉴于我国社会中的非家属间虐待行为日益猖獗。】



【本委员会日前召开了专项讨论会议。】



【经讨论,现做出以下决定:】



【1.委员会紧急编纂了《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增设了新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2.该《临时草案》具有临时性和草创性,后续或将对其进行微调,故暂不作为正式法律条文发布!】



【3.正式的《刑法修正案》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发布,并于明年的1月1日正式生效!】



【4.在正式的《刑法修正案》发布之前,《临时草案》可作为相关案件的临时法律依据使用,但必须经过最高检的书面同意!】



【附:《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



这一则消息,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



一下就引爆了网络。



虽然这份《临时草案》在形式上,不仅只是草案,还是个临时的。



但是这份决议的第4条却明确说明了,它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来使用的。



很显然,这份《临时草案》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魔都井田区的案件而存在的。



而所谓的需要经过最高检的同意,那还不是简简单单吗。



《临时草案》的发布当天。



最高法就跟最高检取得了沟通。



自然也是理所当然地得到了最高检的支持。



所以最高法也顺势发了文。



【《关于魔都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案的指导意见》】



【日前,魔都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一案,广受人民群众的关注。】



【对此,本院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讨论。】



【今日,我们已经征询了最高检的意见。】



【经最高检同意,本院正式决定:】



【将立法委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作为法律依据,尽快对此案做出判决!】



【本案已由井田区中级法院审理完结,不日便会正式宣判!】



【请广大群众们热切关注!】



这条消息一出。



原本就已经被轰动的网络,再次掀起了一股惊涛骇浪。



网友们纷纷议论道。



“卧槽!卧槽!今天是什么情况?立法委和最高法全都惊动了!”



“逆了天了!我就说法院怎么突然要择日宣判,原来是在憋大招呢!”



“不是,国家还真为了这件案子立法了?这下福利院那些人完了呀!”



“活该!那些人渣就得给他们都送进去才好呢!”



“立法委是真给力啊!给立法委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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