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没文化的!”唐异脸现鄙夷之色,“是头盖骨,不是脑袋!”



“头盖骨不是脑袋,难道是屁股?”几个人予以及时的反击。



“这个东西,在藏传佛教中有个名称,‘嘎巴拉碗’,这名字有点坳口,你们也记不住,给个好记点的,骷髅碗!”



权宿杰乖巧地接过话:“嗯,骷髅碗,记住了!骷髅喝酒的碗。”



唐异闪过一道白眼,接着说道:“这是一种法器,把头骨盖打磨完后用金银装饰,在密宗修行者举行灌顶仪式时,上师需一手持装有圣水的壶,一手拿盛酒的头器。



施法时,将圣水洒在修行者头上,并让其喝下头器内的酒,再授予密法。”



“你怎么知道的?”



“想经营西北,藏传佛教一定是咱们必须要接触的,我早在入学第二年,就把目光放在此处。你们以为啊,拍拍屁股,拿把刀就可以把西北经营得风声水起?”



其他诸人,纷纷给唐异竖起大拇指。



果然是学霸,风格与其他人确有不同。



梁椴听着,心下感觉到了些许的压力。对凉州他很了解,但是对于那些喇嘛,知道得还真不多。自己在学业上,确实比这几个人差了很多。



不过,经营西北,第一负责人是薛余,自己只能算是第一助手。这是权总管亲自下达的任命,其他人倒也没有太多意见。



只是,此后必须要投入更大的努力,否则自己这个名义上的老二,很可能反而成为了拖后腿的那个人。



“要不,咱们也弄一个这什么巴巴拉碗回去,肯定得把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同学吓死!”权宿杰眨巴着淳朴的小眼睛,说道。



“小屁孩子,不好好学习,天天琢磨这些坑人的事情。回去后告你们家大姐去!”



一听这些人竟然拿权辰冰来威胁自己,权宿杰立时蔫了,呆呆地说道:“各位哥哥,不能这样欺负人啊!我还小,很容易受到心灵上的伤害的!”



众人齐齐地给了他一个中指。



这小家伙,其实坏得很。在学院里,就没少欺负比他大的学长。偏又总是顶着一双无辜的小眼睛,显出呆呆模样,让许多人被骗了还不会对他产生任何的怀疑。



也只有比他更油一点的老油条,才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这个家伙,唯有权辰冰能治!连承义等兄弟都不行。



不过,他毕竟年龄最小,大家虽然喜欢占他口角上的一些便宜,其实心下都是佩服不已。其他几个人,在权宿杰这么大年纪,可没有他这种能耐。



凭他的水平与身份,无论是加入踏白军,或是如今最热门的海军陆战队,都会被视为重点培养的对象。却偏偏跑到西北来,跟着几个大男人一起吃风受累。



因此,在无意识之中,大家其实都已经把宿杰当作同龄人来看待。



说说笑笑之间,远声飞来一骑。



众人收起笑意,静待归来的游骑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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