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李弘文,要不是你说,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怎么回事儿。”



白玫瑰真心感谢道,她确实不知道这件事情。



“你买这些东西,你是会书法吗?能写两个字让我看看吗?我一直很羡慕那些写字写的好的。”



坐着又聊了一会儿天,白玫瑰是指着那些文房四宝道。



前世的她一直是一个文艺青年,对于这种传统的书法,水墨,她都非常喜欢。



只是她是一个手残党,虽然家里买了不少这类东西,但是写出来的字画出来的画,只能说是幼儿园水平。



但这并不妨碍她喜欢。



“会一点,不算精通,只能说会。”



这个李弘文还真会,当然,不是他会,是他的前身会,父母都是大学教授,特别是他父亲还是教文学的,书法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的。



李弘文穿越过来之后也继承了前身的这些技能,所以书法他确实会,绘画的话也会一点,但相较于书法可能更差一些。



“快,写两个给我看看,我就羡慕那些写字好看的人。”



白玫瑰一听,立马要求李弘文写几个字看看。



李宏文也没有推辞,他自己也确实想试试新上手的这些东西。



从买的生宣中抽出一张宣纸铺开,一头用镇纸压着,其他地方用手抹平。



为什么会选生宣是因为他准备写几个大字,相对于熟宣,生宣更适合去写大字,可以使那种墨迹淋漓、行云流水的韵味得以充分的表现。



往砚台里滴了几滴水,拿出一根墨条,轻轻的在砚台里研磨着。



李洪文买的这个墨条是四大名墨之一的端墨,墨条质地细腻有光泽,墨色乌黑有光,香气浓郁。



这种香与传统的那种墨香不太一样。



说实话,李弘文一直觉得传统的墨香其实是带着一股臭味的,只是文人为了文雅把这种臭形容成香。



但是端墨的这种香气确实是一种不一样的香,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这种香味。



墨研磨好,李弘文去厨房倒了一点水倒到笔洗里头,把要用的毛笔搁笔洗里沾了沾水。



李弘文买的毛笔非常不错,虽然笔尖蓄满了水,但是倒提着的时候并未有一滴水从笔尖滑落。



轻轻把毛笔笔尖在笔洗边缘压了压,使毛笔中的水挤出来,然后蘸上墨轻轻膏了几下笔。



膏笔指把毛笔蘸上墨汁在砚台上顺掭,去掉多余的墨,同时理顺笔锋。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想了想,李弘文在宣纸上写下了这十个大字。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唐代刘长卿的诗,对不对?”



让李弘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写下这两句诗的时候,白玫瑰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两首诗的出处。



“哦,没想到你还知道这首诗。”



“那当然,后面两句是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对不对?”



白玫瑰得意的回道。



“没错,确实是这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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