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产业。



眼红没用,这就是实力的体现啊。



人家最初也是一步步走过来的。



第二便是从现在开始慢慢积累美元了,借着和伊万诺夫交易的时候,将美元转到离岸公司上,到时候只要美元足够多,不用自己去找政府,政府主动会找上门。



因为在91年外汇快耗尽的时候,印度政府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求助,接受了苛刻的条件才获得18亿美元贷款。



这个条件便是要求印度进行经济自由化,差不多就是对外开放市场的意思,外资进入印度更容易了,国际公司的先进管理理念和高效率对印度本土的公司冲击很大。



印度后来被称为外企火葬场,被大家调侃‘印度赚钱印度花,一分别想带回家’。



之所以发生这些事和印度改革开放有一定因果关系,除了本身经济要崩溃不得不改革之外,还有就是在印度看来这是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逼迫。



要知道印度还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等到这口气缓过来了,还不秋后算账?



再加上这些外企进入让本土企业难以招架,矛盾不就出现了吗?



本土企业鼓动下层民众闹事,政府推波助澜,这是要将当年的屈辱清算。



所以呢,不管是欧美还是韩日,直到中国企业如小米等都遭到了各种处罚,扣押冻结资金等等。



比如下面的例子。



强迫亚马逊把自己持股的线下商城,卖给穆克什·安巴尼的信实集团。



福特汽车在印度连年血亏,被迫宣布将工厂低价卖给塔塔集团,而后退出印度。



在印度,外资想要出售资产需要印度政府的同意和批准,你自己找的交易对象,政府不答应,所以呢,你只能卖给政府指定的收购者,这不就是宰你没商量吗?



这些都是本地垄断大企业勾结政府低价谋夺外国企业资产。



其实印度画大饼将外资公司吸引过来投资建厂之后,便开始出台各种针对性的法律,算是为这些公司量身定做,为以后坑外资做准备。



这还算好的,更加奇葩的是新出台的法律可以往前追溯几十年。



2007年,欧洲最大的电信运营商沃达丰收购李嘉诚在印度的电信产业,通过在避税天堂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公司,以避免交易带来的高额税收。



印度政府不爽了,感觉自己的钱被偷了,于是找上门来,要求缴纳26亿美元税款。



沃达丰当然拒绝。



2012年,官司打到印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翻遍了税法,表示的确没有这样的法律条款,判印度政府输。



印度政府岂能善罢甘休?



几十亿美元呢!



要法律?



这还不简单,现场出台一条不就行了?



沃达丰不干了,伱2012年出台的法律,怎么能来限制2007年的交易?



印度政府表示这有什么关系?



我规定这条法律可向前追溯50年,也就是在1962年便已经生效,2007年的交易自然在法律规定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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