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布热阿展现出我根本不敢想象的能力时,我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头顶上枪在响、山坡下枪在响,山林里到处弥漫着雾气、硝烟,时不时还传来树木被烧断的炸裂声。



而此时,就在我背后的山坡上,布热阿刚好躲进了灌木丛里,都没等他仔细观察,一只手便探了进去。



那是他刚杀的那几个人中,留下的惟一一个岗哨。



当时布热阿干掉了那几个红色贝雷帽,传出枪响,这货才从山上掉头往回走,原本他应该是防备山顶上那些人的,只是布热阿没从他这边下山。



等手探入了灌木丛,这货才感觉触碰到了什么物体的那一秒,他一把就抓住了布热阿的脖领子。很显然,他没有任何准备,更不知道在灌木丛里竟然能摸着人,这才没在第一时间开枪。



布热阿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的地方彻底展示了出来。



他不知道怕。



假如,我是说假如在布热阿给我描述这一段的时候,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我,我在灌木丛里正看着前方,让人打背后拽住了后脖领子,我首先心里得‘激灵’一下,然后立即起身高举双手。



布热阿都没按我想象的做,他凭借对方将枪口探入灌木丛与身体接触的同一秒察觉了对手的枪口位置,随即顺着枪口转身,将身体转到了另一侧,对方的手还在他肩头没有松开,布热阿却一把摁住了对方的枪口……



于别不过来胸前这把ak长枪的近距离,打腰间直接掏出手枪,拇指叩开保险,后脚跟往起一抬,那手枪枪栓向脚跟上一蹭,‘咔嚓’一声将枪上膛后,在对方扣死了扳机的——哒哒哒哒……



枪声里,第一枪直接击中了对方大腿,砰!



那人顺势往下一鬼,布热阿枪口立即翘起,奔着对方下巴就开了第二枪——啪!



眼瞅着这货天灵盖冒起一股血浆,喷溅满脸,这才松开了手。



这就是布热阿在战斗时的反应速度,他都已经摆脱困境了,对方才想起来开枪!



当尸体压着灌木丛的枝叶倒地,布热阿甚至用脚轻轻踢了一下试探他死没死……



子弹都打天灵盖出来的,他还在试探对方死没死,就这,临走前,愣是在对方脑袋上多补了一枪。



全是习惯,多年养成的习惯,这习惯在实战中少了哪一个步骤都会觉着不舒服,只要实战,就一定要一步不落的实战出来,估计都有强迫症了。



问题是,这小子拎起枪以后,他是真不知道什么叫怕。



在这种枪口对枪口的交战里,布热阿跟初生牛犊一样,没有我们任何心中对子弹的畏惧如虎。



可所有肢体动作都像是财神在电脑里设定好的程序编码一样,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疾步如风的奔跑,该在什么时候止住脚步蹲下身体静观其变。



这是一种本能。



长期在战场上养成的本能,依靠枪林弹雨中每一次队友的倒地吸取教训,用身上一次次错误决定导致近乎死亡状态的创伤来提升感官体系所造就的本能。



如果说林闵贤管这次突袭叫定军斩夏侯,那么我愿意称此刻丛林的战神为,常山布热阿。



他真的七进七出了。



哪怕没有对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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