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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当前港人十有八九都是逃难而来,这些人对港府没有什么感情,反而深受大陆的影响。



如果放开让每个港人投票,葛量洪怕港人直接投票让港岛回归,那就歇逼了。



这是有先例的,45年的时候,港岛这边便兴起一股回归潮,只不过常凯申退缩罢了。



而从高要角度来看,他必须为共和国留住港岛这个对外的窗口,以应对将来的危机。



所以无论葛量洪的初心如何,这一次,高要绝对站在葛量洪这边。



为了让简约强意识到这一点,高要再次强调:“我不反对民主,但是绝对反对以自治领的模式来实行民主。”



简约强重重点头:“要哥,我晓得了。”



他已经基本明白高要的意思,也差不多心里有数。



要哥是准备让自己控制好革新会的发展。



要哥真是一心为公!



这是肯定的!



革新会的理念跟港府相悖,算是反对派,对高要来讲具备一定的用处。



而以高某人的身份、地位,他是又要搞政治,又不能亲自下场搞政治。



简约强便是高要看中的代理人之一。



他希望简约强既能在斗争中为民发表意见,又希望简约强不会如李煜堂般真的恶了葛量洪。



葛量洪其人身上有很多问题,但是他有一点很好,此人是中立派,其不管老左也不管老右,也无所谓华人以及洋人,绝对中立。



否则要是按照原来港府的尿性的话,高要根本拿不下中电。



“要哥。”



简约强自己的事情是说完了,便开始讲最近他去律政司的所见所得。



律政司署是三司之一,其专门负责港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绝大部分刑事检控、草拟香港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案、以及为港府提供法律意见。



这一两年中在法律界出尽了风头的简约强早早便入了律政司署的法眼,最近时常邀约其去律政司署参与讨论法律相关的草案。



“律政司署准备引入大英国会立法《1908年公众集会法令》(禁止于合法公众集会中扰乱秩序)、《1936年公安法令》(禁止成立准军事组织);引入星加坡《海峡殖民地刑事程序法典》的守行为程序以应付大规模动乱;以及授权政府设立禁区。”



“初定为《公安条例》,具体内容还在讨论,不过有恐怖之嫌。”



简约强忧心忡忡问道:“这是前所未有之事。”



“要哥,你说这是为何?难道局势已经险峻到了这般地步?”



高要心思一动,《公安条例》?



他沉思下,港府不愧是港府,其嗅觉相当敏锐,看来该条例是因为大陆的局势而出台的。



不过这倒是很正常,港岛所出台的法例以及相应的措施,十有八九都是因为北方的缘故。



高要手指虚点下北面:“阿强,但凡是政治,便事关那边。”



“法例也不例外。”



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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