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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微讯看了好一会,刘子夏开始挨个按照微讯上的通讯录打电话。



……



大概在凌晨两点钟的时候,刘子夏的微博更新了:



“之前看到霓虹国某鸟的推特,说我们工作室制作的《喜羊羊与灰太狼》抄袭了他的设计理念以及作品,说我们夏月工作室无耻,还想要我们夏月工作室的道歉以及赔偿!



那么我想说,某鸟先生,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你说我们工作室抄袭了你的作品,那么请问下面这几张图是什么?为什么我们工作室的作品,在三个月前就获得了过国际版权协会的版权确认?



某鸟,没有能力不是你的错,但是没有能力还跑出来胡乱认能力,那就是你的不对了!流言止于智者,话尽于此!”



在这条文字下面还有9张图片,这些图片有国际版权协会的版权认证,也有国内版权协会的版权认证,还有几张照片是《喜羊羊与灰太狼》形象设计的手稿。



在刘子夏的微博更新之后,夏月工作室官微、文星娱乐传媒官微、郎文星的官微……刘子夏的任何一个朋友,都对这条微博进行了转发以及评论。



网上,从来都不缺少夜猫子。



娱乐圈里这么多的明星艺人,同时转发同一条微博,粉丝网友们就像是发现了新世界。



不管这条微博发的是什么内容,现转发了再看也一样!



就是抱这种这种想法,这条微博很快就占据了鲜浪微博头条,整个网上立马就炸了:



“哈哈哈,我就说我夏不可能抄袭的吧?怎么样,打脸了吧?”



“狗屎鸟水明,你特么地是真不要脸,我夏的设计怎么就成了你的东西,真给你们霓虹国人丢脸。”



“哈霓虹们,你们这帮数典忘宗的玩意儿,继续替某鸟说话啊?”



“之前质疑我夏、辱骂我夏的那些王.巴淡,你们现在脸疼不疼啊……”



不光是夏天们,就连那些吃瓜网友们对这件事也开始了评论。



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件事应该已经算有结果了。



一个只不过出示了几张设计手稿,另外一个不光有设计手稿,还有来自世界以及国内版权协会的确认书。



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月20号,距离这部动画片上映,隔了可不是短短的几天,而是足足三个月的时间。



鸟水明创作的《小羊与灰狼》,是在3月中旬的时候才创作出来,并且于同月在霓虹国《周刊少年Jump》上保持更新。



仅从这个时间差上就能看出来,鸟水明的作品要远远晚于夏月工作室制作的《喜羊羊与灰太狼》。



而且,有眼尖的网友们发现,在这两份版权确认书上,版权所有者竟然不是夏月工作室,也不是某位知名的漫画家,而是——刘子夏!



“我靠,你们看到没有?这《喜羊羊与灰太狼》的设计者,竟然是刘子夏,是刘子夏啊!”



当地一个人发现这一点的时候,马上就把这条消息发布到了微博上,并且还特意把照片截图做了标注。



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的网友们都懵.圈了,这特么地究竟是什么情况?



不论是这部动画片的形象设计、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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