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出来这位郎君是喜欢这匹马的,顿时劝道,“郎君,您快劝劝您家的夫人吧,您不是喜欢这匹马吗?”



崔维桢放开在马脑袋上的手,引得那只马伤心难过的呜咽声,他忍着不去看它,神色淡淡,“家中乃夫人做主,银子也在她手上,她若不想买,我也没办法。”



卖主:“……”



你一个大男人,居然有脸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自己吃软饭?



我真是看错你了!



叶蓁蓁却是高兴得很,要知道崔维桢爱面子,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维持着他一家之主的形象,没想到才和夫纲不振的周训庭有过接触,思想态度就有了明显转变。



她决定了,日后一定不会阻扰他和周训庭交朋友!



有对比才有幸福,果然是万古不变的真理。



各怀心事、一肚子心眼的夫妻两做势要走,卖主是真的急了,立马一拍大腿,用着割肉的表情说道,“罢了罢了,我算是败给你们了,十两就十两!这匹千里马归你们了!”



叶蓁蓁眼前一亮,“好,就十两!”



“一手交钱,一手交马,绝不反悔。”



叶蓁蓁如愿地以十两银子的价格买回一匹不怎么威风的瘦马,她心底是看不上的,但她了解崔维桢,看他的表情,像是与这匹马有故事的。



于是她问道,“你认识这匹马吗?”



崔维桢并不意外,旁人或许会看不出他的情绪流露,但与他同床共枕一年多的身边人,肯定不会错过的。



他眼神一柔,神色带上怀念和伤感,“此马名为红云,确实是一匹千里马,是我初学骑马时,父亲送给我的小马驹,后来父亲出事,家奴叛主,家中的东西大多数都被偷走或是卖掉,红云就是那时候不见的。”



叛奴偷卖主家的东西,一匹千里马只卖出五十两的价格,也不足为奇了。



崔维桢甚少与她提起往年旧事,叶蓁蓁知道崔家家产被夺,没想到家奴也插手了。不过想想也是,崔家旧日的家奴肯定是崔氏世仆,被崔氏族长操控,是再正常不过了。



叶蓁蓁不愿看他伤感,连忙转移了话题,“这么多年没见,你怎么还认得出这就是你的红云?”



红云非常有灵性,听到它的名字,总是高兴又温柔地看着他们,眼神像是沁着水一般温和亲昵,连叶蓁蓁都被它打动了,轻轻地替他顺着皮毛,得到它温柔的轻蹭,乖巧极了。



崔维桢笑看着一人一马的互动,末了才指了指红云小腹上的一道疤痕,解释道,“我初学骑马时,骑术不精,有次没抓稳绳子飞出马,是红云及时赶过来接住我的,它也因此伤了小腹,流了好多血,伤好之后就留下这道疤了。”



小马驹上学骑马是很安全的,只是他不满足于慢吞吞的速度,催促红云加快速度,他才受不住飞出去的。



当然,这么丢脸的事,就不必告诉叶蓁蓁知道了。



叶蓁蓁不会骑马,自然不知道崔维桢隐藏的真相,更没想到他会有这么跳脱的一面,非常单纯地信了他的话。



毕竟当初她学车的时候,也刮花过座驾,崔维桢“刮花”红云,也是再正常不过了。



她温柔地揉了揉红云的脑袋,笑道,“原来红云是英雄啊,来,咱们回家,以后再也不用在外边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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