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各色族裔都有,但审美风格却极为统一。



instagram上流行什么,他们就穿什么。



这就是2016年在美国大行其道的basic文化。



自从2009年脱口秀喜剧演员lil'duval生造出“basicbitch”这个词,随后被说唱歌手kreayshawn在她的作品《gigi》中进一步发扬光大,让它变成美国青少年的热议话题后,“basic”便成为了用来形容一整个群体的概括。



哪个群体呢?



那些被认为更喜欢主流产品、趋势和音乐的人。



换中文描述就是,跟风狗。



传播学和音乐产业双专业的韩易,曾经仔细研究过这一文化集群。毕竟,如果想要在娱乐行业中做出一些名堂,这种关乎消费者偏好的社会学现象,是不得不深入了解的议题。



在他看来,其实所谓的basic文化,绝不能用“跟风”这个词概括。



“喜欢主流产品、趋势和音乐”这种特质,其实能够反向证明,这部分人,才是推着世界流行文化和流行音乐向前发展的主要力量。



埃弗里特-罗杰斯在他的经典传播学著作《创新扩散》中,将消费者按照对技术、创新与趋势的适应程度分为五个群体。



第一个群体,是占人群大约2.5%的创新者,他们对新生事物充满热情,愿意冒险,并且不怕有可能会面临的失败。



第二个群体,叫早期采用者,占13.5%的人口。他们是引领潮流的一群人,乐于承担风险,希望在支持某种产品或者趋势之前能够提前试用。他们在意公众声誉,希望能在其他人面前表现出渊博的知识与朝前面的时尚品味。



第三个群体,早期大众,占总人数的34%。他们对新趋势感兴趣,但是希望能有其他人帮他们证明新生事物的可靠性与有效性。比起早期采用者,他们更加务实,但依然会愿意在某件产品开始流行的时候迅速下注。



至于最后两类人群,晚期大众和所谓的落后者,占人类社会的一半,34%和16%。他们需要等到新潮产品变成生活中的绝对主流,甚至是不可替代的部分,才会姗姗来迟地选择购买和使用。



因此,从罗杰斯的理论中,我们不难发现所谓“跟风狗”或者“basicbitch”在娱乐工业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可能不是创新者,但一定是早期采用者和早期大众,不管是电影、音乐还是别的艺术形式,在通过创新者最初的品鉴后,都需要得到这两类人的支持,才能从小众文化向大众流行蜕变。



历史无数次地证明,走在浪潮的太前面或者太后面,都没有办法完整地享受到时代红利。小理查德被认为是摇滚乐的奠基人,但是真正把自己和这一乐种推向主流巅峰的,是靠模仿黑人作品起家的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newjackswing、popfunk、funkrock,这些乐种没有一个会把迈克尔-杰克逊视为先驱者,但他却是流行音乐历史上唯一的“kingofpop”。



他们都在试用、在模仿、在跟风,但这种仿效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只有通过这些早期采用者和早期大众的代表人物,才能催生出真正改变一个时代的文化现象。



在hmg的签约艺人中,有哪一位,算是真正站在早期大众,或者说“basic”文化最中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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