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这简简单单一句话,却在一瞬间,勾动了在场诸多人的心弦。



大家都是少年郎,意气风发,鲜衣怒马,最为风流恣意。



但是同样,少年郎恰如冬日清晨的雾凇沆砀,最是喜欢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那种淡淡的哀愁之感。



正如一句诗中所讲: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愁之一字,最为伤人,但同样……最为动人。



只听得有人摇头晃脑,低头呢喃这句诗,喃喃道,「要写愁绪,不写秋凉,不写微雨,要写大雁南飞,要写人生几度秋凉。」



「要写生死,不写坟茔,不写缟素,要写良辰美景奈何天,要写朝如青丝暮成雪。」



此番话,使得众人陷入了深思。



敖欢欢趁此机会,蹑手蹑脚地走了过来,伸手覆盖在诗作原稿上,猛地一抽。



但却没有抽走。



她愣了一下,又使劲抽了抽,还是没抽走。



敖欢欢眼珠子都快红了。



她有不少宝贝,但是这些宝贝中,愣是没有一本「一字千斤」的诗作原稿。



如今要她眼睁睁看着这原稿被抢走,她怎么能忍!



只见敖欢欢怒发冲冠,「这是我的!十九妹妹写给我的!」



那青年斜乜了敖欢欢一眼,淡淡道,「哦。这诗挺好的,现在是我的了。」



敖欢欢懵了。



人族都是这套路吗?



怎么比土匪还土匪?



她诧异之下,忍不住道,「你不是要来追求我吗?你就这么把我的东西抢走,真的好吗?」



那青年眉梢一跳,「刚刚是在追求你,不过现在就不是了。」



敖欢欢:……



敖欢欢有点心累。



也许这就是人类吧。



她之前对人类的滤镜太深了。



宋澜衣躲在一边,看着众人因为一句话的诗作而大打出手。



就连一开始自诩身份的敖欢欢,此刻也不由得加入混乱的战场,一身龙鳞金光闪闪,一时间镇压众人。



见敖欢欢拿出了看家本领,剩余的海族、人族也不收手了。



奶奶滴,入什么赘!



真男人就应该抢诗稿!



宋澜衣躲在一个小角落,看着纶巾与羽扇齐飞,衣袍与靴子一色的这一盛景,不由得有些目瞪口呆。



不管在心中暗示了多少次,她仍然会对这个世界对于学识的追捧而震惊。



尤其是像诗稿这样,相比起经义更容易入门欣赏之类,共情能力也更强,愈发受到众人的追捧。



如此一来,宋澜衣才愈发认识到,所谓「上一世」的经历对于她现在来说,究竟有多么宝贵。



她甚至怀疑,她一直以为,九世道果中,她只知道了梦蝶一世。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1/3)

章节目录

女主在异世搞内卷自救成大佬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点小说网只为原作者浮旅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浮旅并收藏女主在异世搞内卷自救成大佬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