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么说。”罗尔斯右手伸出食指,不断在空中虚点,好似想起什么似的,“我这里刚好有一份鉴定报告,由贝克兰德医学院出具的,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心理问题。”



罗尔斯走到于尔根律师旁边,接过了他递上的一份文件。



穆勒律师抗议道:



“法官阁下,这不符合规定。”



(本章未完,请翻页):第八十五章 结束(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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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鲁恩的法律,所有的证据在开庭前必须呈上,而且有审前证据交换制度。如果一方突然提供一份证据足以改变局势,但这份证据没有提前公布。



法官有权向陪审团做出指示,忘记这份证据的影响,;如果证据的影响特别大,法官甚至可以解散陪审团,自己决断。



当然,一些案件性质较轻的会有临时磋商机制,但这次案件的性质极为严重,证据突袭只会弄巧成拙。(注1)



法官斯伽罗皱着眉头看向罗尔斯,他并不认为罗尔斯会做出这样没有理智的事情,但还是开口问道:



“阿德里安律师,你要呈上新的证据吗?”



而罗尔斯一副“你在说什么”的表情,他看向于尔根律师,高呼道:



“你没有呈上这份文件吗?”



穆勒律师没有等于尔根律师回答,直接向法官申请道:



“法官阁下,我申请判定该证据无效。”



于尔根慢慢从座位上起身,以他的事务律师的身份,是不可能有机会在刑事法院辩护的,只能在治安法院做一下简单辩护。



“这份文件已经提交了,可能是穆勒律师没有注意到。”



所有庭前审核证据的人眉头都皱了起来,他们审核了两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不可能有所遗漏。



“奥,我想起来了。”罗尔斯恍然大悟,“这份文件是作为案件材料提供上去的,但同样可以充当证据。”



罗尔斯走到审判庭中央,手持这那份鉴定报告,解释道:



“这次的案件和其他案件有所不同的是,我的当事人是从希尔斯顿警局移交给贝克兰德警察厅的。



因为这种特殊情况,也为了希尔斯顿警局和贝克兰德警厅不发生纠纷,我们特意请了贝克兰德警厅为我的当事人出具一份健康报告,来表明高德先生移交给贝克兰德警厅时,是健康的。



而这份健康报告中就含有精神鉴定报告,属于案件材料,可以直接使用。”



陪审团和旁观席再次骚乱起来。



穆勒律师面色凝重,他知道躲不过去了。



法官斯伽罗敲响法锤,“笃笃笃”,开口说道:



“陪审团的先生们女士们,请商议出你们的态度。”



很快,一个中年男子站了出来,答道:



“我们认为,这份文件已经在开庭前出具,属于有效证据。”



罗尔斯走到穆勒律师面前,轻声笑道:



“穆勒律师,现在你还认定我的当事人的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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