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〇八章 她叫陶俊书
“行,那我就收下了。
晚上我就跟小陶说说,她要是没意见,你们就处处。你姐跟我说,她跟陆天九月中旬已经登记。你们家就你一个人没处对象,也不是事。”
“我姐真的跟陆天哥登记结婚了?”周秉昆一脸狂喜。
“是啊,你姐信上说的,还能有假。”
“那真是太好了。
要是没有陆天哥为我指点迷津,经常鼓励我,我哪有现在这样的成就。
我姐长得好看,陆天哥有才华,这才叫郎才女貌呢。”
“是啊,陆天真的很不错,和你姐很般配。”
想到陆天,郝冬梅的亲切感便油然而生,在她心里,已经把陆天当成了自己的哥哥。
就这样,在郝冬梅的撮合,周秉昆开始与陶俊书有了接触。
尽管没有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也是越走越近。
周秉昆觉得有戏了,便给周蓉写了封信,让她给自己把把关,出出主意。???..c0m
这一次,姐姐完全支持,周秉昆觉得,到了跟陶俊书表白的时候了。
……
这一天,文工团休息。
一大早,周秉昆便借了一辆自行车,奔向十二连农场。
文工团离十二连农场二十多里路。
平时,骑自行车有一个多小时就能到。
这几日,天降大雪,路难走许多。
可再难走的路,也阻挡不住周秉昆想早些见到陶俊书的期盼。
用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终于到了目的地。
到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中午。
因为大雪天,集体宿舍中女知识青年,大多没有出宿舍门,挤在炕上,报团取暖。
郝冬梅也和陶俊书靠在一起,伸着手,在站路旁烤火。
自从知道周秉昆对陶俊书有好感后,郝冬梅对陶俊书格外的照顾。
其实,某种程度上,两个人也是同命相连。
一个是高干的女儿,一个是大资本家的女儿,
论惨,彼此彼此。
与郝冬梅不同的是,陶俊书是上海姑娘,不像郝冬梅那样,能适应北大荒的严寒。
特别是她那双“十指不沾阳春水”为钢琴而生的手,生怕因为冻疮而影响了敏感度,入冬之后,尽可能不到户外劳作,显得很不合群。
本来对生活已经有些绝望的她,在最需要温暖的时候,遇到了周秉昆。
某种意义上讲,现在的周秉昆是整个建设兵团的红人,无数知识青年的偶像,能和他在一起,对于陶俊书来说,是高攀了。
在她心里,生怕周秉昆看不上自己这个资本家的女儿。
因为这个,陶俊书一直有顾虑,这两个月与周秉昆接触也是若即若离,不敢走的太近。???..c0m
郝冬梅经常去安慰她,以她自己做例子,说周家都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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