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此举,必有后招。”



曹操离营的那一天,依旧是拉满了所有人目光的大场面——这些人里有文盲的,有识字的,有累世阀阅的,有寒门草莽的,但不管是谁,都又一次被曹操的才华炫了一脸。



他真不是提前背下来的啊!



他真的是喝酒能写诗,骑马能作赋,一个长得貌不惊人的小个子,硬生生让平原公也红了眼圈儿不愿放他离去!一而再,再而三地要他留下来,甚至开了天价的offer!只要你留下来!别说鸿都,天下的学宫你随便挑!想挑几所挑几所!天啊!虽然诗赋于当世并非什么大家学问,但这个炫技的水平!直接让人把那些客观限制都抛到脑后去了!



直到车轮滚滚,载着曹公远去,大家才终于依依不舍地以袖拭泪,并且看向最动情的那一个。



“谁说平原公少时好狗马,不喜读书呢?”他们窃窃私语道,“今见平原公与曹公相交,足见得平原公也是一位雅爱文辞之人拿!”



“岂止!岂止!”又有人继续夸夸,“原想曹刘曾数度交手,有攻城之仇,略地之恨,不想亲见这几日出则同舆,入则同席,相交如高山流水,真真……”



刘备的眼皮红红的,似乎透着一点微微的肿,他这样平日里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今日也有这般感伤,谁见了不动容呢?



待士人们散去时,他还望着那个方向,痴痴地看。



法正走到他身边时,听他忽然开口:



“孤给他的,他不想要。”



“曹操纵据并州,以明公今日之势,他亦不能与明公相争。”



刘备的眉毛就皱起来了。



“那他究竟想要何处?”



车轮碾着残雪下的土路,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路面,即使是坐在缁车里也并不舒服,何况要走上两天呢?



仆役早早在车里放了一个炭盆,方便他烤火取暖。



……里面甚至还贴心地塞了两块薯,用来当点心。



但路面是怎么都不可能平坦的,马车颠簸一下,炭盆里的炭灰就跟着颠簸一下,任凭你如何仔细小心地剥皮,薯上都染了许多炭灰。



曹操剥了一半,便有些厌烦地皱起眉头。



这里没有蜜,也没有清水能洗干净薯上的炭灰,而且薯也不是他所喜好的食物。



但他还是一口口地,将这块染了灰的东西吃下去,有条不紊。



当最后一块薯落进胃袋里,热气重新给了他气力与精神。



有马蹄声由远及近,向车队而来,片刻之后,有骑士来到缁车外。



“主公,邺城有信至。”



袁尚升了中军帐,气势汹汹,点起兵马,准备奔邯郸而来。



坦白地说,他这个选择不算错,毕竟邯郸在北,内黄在南,如果曹刘当真联手,他必须迅速击破其中之一,才能专心对抗另一个,因此甚至可以说,袁尚此时对战术上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



但还是有些可惜了。



曹操就着昏暗的光线看完那封信后,将它团成一团,慢条斯理地用它擦了擦手,然后轻轻地扔进炭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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