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哥儿那篇檄文一读,好家伙,光是通读一遍就觉得心神激荡!



不愧是几位翰林学士的爱徒、京师赫赫有名的小神童,这文章写得像把锋利至极的刀,读来除了痛快还是痛快!



骂得好哇!



那些个戏文里头都怎么唱来着,光是那三寸金莲就价值千金!



这谁娶得起?



他们娶不起!



偶尔有人“捡漏”娶了个小脚老婆,能跟他们炫耀一辈子!



真是太可恨了!



就该好好骂骂那些闲着没事瞎折腾的“金莲癖”!



金生花一早上跑了大半个京师,只有那么少数几个说书先生表示坚决不读这种离经叛道的玩意。



不少人拿了文章便去细细品读起来,准备下午就开讲,争取成为第一个给大伙这个新鲜事的领头人。



和那些个读书人不绕死人不罢休的文章不同,文哥儿的文章不仅写得直爽痛快,甚至还贴心地给全文都加上了标点符号。



这代表他们只要拿起文稿就能直接把握住语句之间的抑扬顿挫,不需要再费心去断句!



这样贴心的稿子,他们可以读它个一千份!



于是在钱福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名字同时出现在京师各大说书先生的嘴里。



酒楼、茶馆、桥市,哪儿人多哪儿就有说书先生的身影。



得知同行都在讲的,连金生没找上的说书先生也去讨了文章来学着讲。



《讨“金莲癖”檄》几乎在一天之内传遍京师。



到了晚上,还有说书先生去风月之地为客人们说书助兴。



不少人听了对此嗤之以鼻,觉得这些说书先生身上那股子藏不住的穷酸劲,哪里见识过三寸金莲的妙处?



都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已!



也有人觉得“国贼”骂的是自己,当场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让说书先生滚蛋的。



还有人躲在帘后怔怔地看着自己缠着足纨的双脚,似是想起了初上足纨时每走一步路都会痛苦不堪的日子。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她们都已经习惯,甚至已经能用这样的双脚



(本章未完,请翻页):第126章 第 1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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翩翩起舞、蹴鞠嬉戏。



可是,真的一点都不疼了吗?



就这么一天下来,该听的人不该听的人,竟都听到了那么几句。



这些波折文哥儿自然还不知晓。



他傍晚与他爹一起回到家,又被他爹拎去书房谈心。



王华瞅着文哥儿那副随时准备逃跑的怂模样,叹着气说道:“你这是还没考上进士,就当起闻风奏事的御史来了?”



文哥儿才四岁,别人心里哪怕再怎么不满,也不会明着说出来。



可他这么一篇檄文传了出去,得得罪多少人啊?



别说那些真正的“金莲癖”了,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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