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还是主子不要的,那味道,让他很久很久都没忘。



可是眼前这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狗呢?



一盘红烧排骨不够吃,居然又吃了第二盘!



人不如狗。



小厮盯着小熊,那眼神恨不得要从它的盘子里抢食吃。



护食的小熊抱着盘子,背对着小厮继续啃了起来。



“谭大哥,我的病也养得快好了,我想回家了。”燕凌忽然开口。



谭瑾道:“九行,你不用着急回家,就在京城好好养养。”



“你的身体是好了,可是你还没记起往事呢,你的事情,我已经压住了,你爹娘都不知道你失忆的事情,你现在就这样回去,岂不是让他们担忧?”



谭瑾给出的理由合情合理,就这样,燕凌又答应在京城住下,他道:“那我家以前的生意呢?”



“以前你爹娘想让你接管家里的生意,可惜啊……”谭瑾摇了摇头:“你当初还和我抱怨,说你不喜欢从商,只喜欢习武,喜欢四海为家,你家里的生意,自然是你弟弟在打理。”



“哦。”燕凌垂着眸子,视线若有似无地扫向一旁的小熊,小熊吃得欢快,对于燕凌心底的想法,那是一点都没有察觉到的。



就知道吃。



燕凌心底无奈,琢磨着该怎么借小熊传信给丫头呢?



“九行,你武艺高强,有一份差事,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谭瑾高兴地说道:“这份差事,普通人还得不到呢。”



“哦?”燕凌一副好奇的样子:“什么差事?”



“御林军敢死队,你可感兴趣?”谭瑾笑眯眯地看着燕凌道:“你别小看敢死队,听着吓人,可实际上,敢对皇上动人的人,真没有,所以,也就是一个闲职。”



谭瑾分析道:“你在敢死队里做得好,还可以往上提拔成带刀护卫,御前统领,天天都能见得着皇上,这可以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职位。”



谭瑾一副为燕凌好的样子,如果燕凌真的只是一个失忆的人,只怕要对他感恩戴德了。



沈九行说得好听点是四海为家,说得难听一些,那就是家族的弃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谭瑾这个好兄弟,好朋友处处为他着想,只怕是为谭瑾抛头颅洒热血也是连眼都不带眨的。



“谭大哥,这般好事,怎会轮到我?”燕凌一副疑惑的样子。



“自然是替你争取来的,你就说,愿意不愿意去。”谭瑾看着他,目光中带着鼓励道:“九行,我知道你是一个心中有抱负的人,绝对不愿意像从前那样碌碌无为地过一生的,等你立了功,就能替沈家光宗耀祖,你爹娘也会为你而骄傲的。”



“我去!”



燕凌一副激动的样子,就连酒都多喝了一杯,直到快吃完的时候,他装作醉了趴在桌子上,最后又抱着狗,把它当**了。



“我一定会光宗耀祖的。”



“一定会的。”



燕凌摸着小熊道:“谭大哥,你真是我亲大哥。”



“相爷,他醉了。”小厮在谭瑾耳旁低语着,他的脸颊通红,醉眼迷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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