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默看了看手上的骨刀,一脸问号。



“血,用木盆接好。”沉戎提醒道。兽族宰杀猎物的时候,野外会直接生喝兽血,但如果在部落就会舍弃兽血。



毕竟兽族喝兽血,更多是为了补充盐分。



除少部分凶兽猛兽之外。



兽族很少生喝兽血,卡纳圣地有盐湖,兽族不缺盐。



“你想喝?”赫默诧异道。跳羚的血,貌似没什么特殊的,他喝过,味道一般。假如是剑齿虎或猛犸象的血,他兴许会感兴趣。跳羚的肉鲜嫩,血的话很普通。



沉戎摇摇头,答道:“我不喝。但是,长夏可以把血做的很好吃。”



血豆腐,还有血肠。



长夏都做过,味道尚可。



普康森达两位长者,很喜欢那个味。



部落上了年纪的老人,也都很喜欢。细嫩,爽滑,不费牙。



“真的?”赫默一听,顿时激动极了。



二话不说。



将木盆准备好,再动手宰杀跳羚。



这头跳羚就当做欢迎长夏到来的礼物。



今晚来一顿美味的跳羚大餐。



“我来。”沉戎夺过骨刀,让赫默摁住跳羚的犄角,这对犄角是赫默私有物。除犄角,跳羚的兽皮和兽筋,都是很不错的收获。



其中。



犄角价值最高。



跳羚的犄角,经过打磨能够做成锋利的兽刀。



这头跳羚的犄角一米多高,能打磨很多把兽刀。可以说,价值很不错。



“听说,跳羚犄角能入药。可惜,这头跳羚的犄角太老,只能打磨能兽刀。”赫默惋惜道。



沉戎下手很稳。



白刀进,红刀出。



跳羚抽搐痉挛几下,就没再动弹。



等血放完,赫默将犄角割下来,再将跳羚悬挂在树枝之上,剥皮,抽筋。动作利落,而干脆。



“你俩够快啊?”长夏换上干净的衣服,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沉戎忙着倾洒药粉,去味,赫默利索把跳羚收拾干净,内脏都堆在木桶之中。



“长夏,跳羚内脏要吗?”赫默嘿嘿笑着,问道。



长夏点点头,说:“留着,我准备了卤料包,一锅卤了。”内脏丢了太浪费,刚好有时间,长夏不介意累一些。



“你说,我来清洗。”沉戎道。



这里离迷失之林近,旁边就有一条小溪。



取水,用水,都十分方便。



要是缺水,长夏估计不会点头要内脏。内脏处理干净,味道确实很不错。但是,要是处理不干净……



“用果粉搓洗,多搓洗几遍。”



这果粉搓洗内脏,去污效果真的极好。草木灰也能搓洗,有些脏,果粉能搓洗干净,长夏自然不会用草木灰。



“搓洗后,再煮几遍。”



跳羚生活在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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