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噽似乎是看出了庆忌内心的忧虑,旋即开腔道:“大王,臣以为治粟内史所言,颇为不妥!”



“吴国终究不是齐国,吴之变法,不能全盘效仿齐之变法。”



“我等只是借鉴,而非抄袭!齐国早在管仲变法前,就坐拥鱼盐之利,土地肥沃,人口甚众,我吴国则不然。”



“吴国虽同样靠近大海,有鱼盐之利,但不似齐国一般接壤于晋、卫、鲁等中原列国。内地少产食盐,故而多自齐地购入!”



“而接壤于我吴国的国家,莫非楚越,还有如钟吾、徐、钟离等楚国的附庸之国,或与我吴国有嫌隙,或自己就能盛产食盐。”



“如此,吴国岂能与齐国同哉?再者说,吴国地广人稀,赋税本就不高,再轻徭薄赋,唯恐国府财政赤字,入不敷出矣!”



闻言,包括庆忌在内,季札、计然等一众大臣都不由得点了点头,颇为赞同。



范蠡则是道:“予民生息,轻徭薄赋,藏富于民是必须的,我吴国的确不能全盘效仿管仲变法!”



“是故,大王,臣以为吴国可在管仲变法,征收赋税的基础上,划分商税与田租税!”



“商税上,吴国两年征税一次,上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五。”



“中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



“下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五,遇饥荒不变!”



“田租税上,大王可将赋税征收额度定为什五税一。不论是否丰收之年,一律十五税一,如遇饥荒,则免税!”



听到这话,庆忌在暗自思衬一阵后,旋即微微颔首,道:“善!”



对于范蠡划分商税与田租税的这一主张,庆忌十分赞同。



毕竟,商贾可不同于农民和其他百姓。



碰上灾荒之年,遭殃的普通的黎庶,商贾受到的影响不大,甚至于一些黑心的粮商,还能以此囤货居奇,大发横财!



当然,商税的概念早已出现,并非是范蠡第一个提出来的。



商税,对商人贩卖商品及其他商业行为所征收之税!



商税起源于西周,当时失去政权后的商朝遗民,多从事贩运、买卖商品的行业,俗称商人。



国家对其征收的税主要有关市税和山泽税等!



市税又分级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



山泽税是对矿产品、兽皮、齿、角、羽翮、鱼、盐等物征税。



后历代均征收关市及山泽税!



在这个时代,包括吴国在内,天下列国在集市上设有专门主管收税的廛人。



税种有五种: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



其中絘布是对市场上店铺征收的占地税。



总布是对无房屋而占地的商行所征收的地皮税。



质布是对买卖间贸易券契使用不但征收的罚款。



罚布是对违反市场禁令的商人征收的罚款。



廛布是对借用邸舍或场地存放货物而征的税。



这些税收都收取铜铸币。遇到灾荒和瘟疫,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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