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孟清塘自己倒不是个讲究的人,以前自己一个人的时候,睡在大街上也是有的。



可现在自己有媳妇孩子了,不能让他们跟着自己受罪吧。



自己可以苦着点,但媳妇孩子必须要用最好的。



“其实也没有多少钱,妞妞皮肤娇嫩,听说用蚕丝被最好。”



沈月灵心里非常不是滋味,上辈子妞妞一直到难产去世,都没有用过蚕丝被。



这辈子的生活,从认识孟清塘之后就拐了一个弯,过起了做梦都不敢想的生活。



“那这也太奢侈了,咱们买一两件就行,何必买那么多呢?”



“二十条怎么能算多呢,咱们新房要六条吧,妞妞铺的盖的一起也要四天了。干娘年龄大了,也应该用养生的蚕丝被,还有爱国哥两口子,以及两个孩子呢?”



说着又怕沈月灵失了礼,赶紧补了一句。



“还有没有什么亲戚邻居需要的,一起置办过来。”



沈月灵摇了摇头,所谓的娘家人是指望不上了,外婆家也因为工作的事不来往了。



“没了……”



看到媳妇落寞的表情,孟清塘心疼的不行。



将人搂进怀里,轻声哄着。



“以后有我疼你呢。”



虽然现在沈月灵靠着梨膏糖的副业挣了不少钱,但她骨子里依然是个节俭的人,日子过的能节省一点是一点。



第二天上班后被通知厂长特批六天长假,一下子清闲了起来。



于是就和林婶子一起去了布店定做被套。



“我们就大红色的各个花色来一套吧?”



林婶子摸着每块布料都是爱不释手。



“真的希望每个花色都帮你买了。”



或许是两个人挑选的时间太长了,店员就有些不耐烦了。



“喂你们快点行不行,没看到这么多人都在等着挑选吗?你们一个人就占了这么大地方,还让不让别人买了。”



不是她傲气,而是这个布店是整个县城生意最好的地方了。



现在绝大部分的人穿新衣都是自己买好布料再裁剪缝制的,所以这个地方在后世看来非常的俗气,但在这个时代可是一个很时髦的地方。



衣食住行,衣排在第一位,可见民众对衣物的重视程度。



所以如果谁家姑娘能在布店当销售员,那真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儿。



不但意味着这家人门路高,姑娘还要有一定的审美观念。



“你这姑娘怎么这么说话呢?”



林婶子就是一个遇强则强的人,你看起来硬气,我比你更硬气。



这也就导致了她脾气火爆的一面。



“我怎么了,难道我说错了。”



姑娘画着细细的眉毛,脸上涂的粉看起来很厚,就连头发也是罕见的波浪卷。



以现在的审美来说,这绝对是个时髦的主。



“你说错了也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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