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老子要上封神榜》正文 第四百二十八章 土行孙:我不服!
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是有人施展地行术,潜伏在战场之上,并且伺机而动。
就在杨戬思衬的一刹那,那土地中的矮子,就已经冲天而起,快速的朝沈信,与邓婵玉的方向而去。
猝不及防,令人不知所措。
……
土行孙,出身于夹龙山飞云洞,乃是十二金仙中惧留孙的徒弟。
他早知自己天赋一般,就算修炼百年也未必能够成仙得道,所以便开始追逐喜好世间的功名财富,尤其是美人。
见到美女,就走不动路,天天朝思暮想。
但土行孙觉得这也不能怪自己,好色乃是人之天性,他也只不过是比普通人更加释放了这种天性。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呵呵,这种美好生活才是人类该拥有的。
修道,修什么道?
这种清修的苦日子,只有傻子才去修。
他迷恋世间的繁华,只有功名利禄以及美女,才能让其感到血脉兴奋。
兴奋的不能自已。
正因为如此,土行孙才看中了邓婵玉,这位英姿飒爽的大美女,若能将其搂在怀中,夜夜笙歌,那简直是令人神往。
身为修道中人,一身地行术纵横天下,他对于普通凡人,是异常高傲的。
是真正高高在上的俯视。
区区邓婵玉而已,不过是有些异术的普通人罢了,自己只需在她面前使出地行术,然后突然现身相助。
如此便能英雄救美,人前显圣,抱得美人归。
所以土行孙一直等待着机会。
而眼下机会终于来了。
嘿嘿,美人,我来救你了!自己这次一定会成功。
土行孙屈膝,法力疯狂涌动,猛的向前一跳。
「砰!」
他自认为以一个极为帅气的方式从土中跃出,直接朝邓婵玉的方向赶了过去。
土行孙一出手,便用尽了全力,他准备在此刻彻底比过沈信,虽然我面容不够帅气,但是我可以在其他的地方加分。
这招叫做:扬长避短。
绝对能够深深的在美人面前留下好印象,比那个小白脸强上百倍,千倍。
哈哈哈哈!
看着眼前要跌倒的人影,土行孙顺势跟着张开双臂,准备在这个时候抱住受伤的邓禅玉,与美人来个亲密接触。
还未等靠近,他的脸上便已经泛起了油腻腻的微笑。
自己拥有地行术,速度很快,而对面的那个沈信虽然也动了,但不过只是缓缓向前走着。
并且就连距离也是我近,对方明显与自己远了不少。
如此巨大优势,又岂能不胜?
这是老天都要助我!
来吧,美人,投入我土行孙宽阔温暖的怀抱吧,我来救你了。
土行孙的身影正极速靠近,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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