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是经纪人的事,大多数艺人自身并不擅长这件工作。



经纪人没有拐弯抹角,直接提出了最核心的问题:“阳光海岸打算为雷蒙娜-拉维尼准备一份什么样的合同?”



“这是我们准备的样板合同。”



安东尼拿出另一份文件递给对方,开口道:“十五年唱片合约,版权归公司所有,唱片销售收入分成百分之八十,演唱会和其它商业演出收入百分之七十,广告代言收入不分成,全部归雷蒙娜-拉维尼小姐个人所有。至于签约金……”



安东尼停顿片刻,说出一个数字:“一百万美元。”



“这不可能!”



经纪人一听就炸毛了,大声道:“这份合约是**裸的压榨!不符合惯例!”



雷蒙娜-拉维尼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履历,也没有提价的资本。



但哪怕是纯粹的新人,这样一份合约,也确实过于苛刻。



这样的条款如果是在南棒,可以说很优厚了。



但出现在北美,却几乎不会有人接受。



不过这只是漫天要价的手段,先喊一个超高的价码,为后面的砍价留下余地,这是谈判中最基本,也最为常见的策略。



“如果不是罗杰-克里斯蒂安先生的推荐,阳光海岸不会为雷蒙娜-拉维尼小姐提供唱片合约。”



安东尼面无表情,看了一眼经纪人,开口道:“阳光海岸承担了高风险,必然要有预期的高收益,否则我无法向董事会交待。”



“但是这样的条件也太过分了!”



经纪人反驳了一句,但却也在心里将预期下调了一些。



连续被数十家唱片公司拒绝,好不容易有了一次谈判的机会,还是“走后门”得来的。



这样的境遇,也让经纪人不得不怀疑,签下雷蒙娜-拉维尼的经纪合约是否有欠考虑。



正要提出新的条件,雷蒙娜-拉维尼突然开口道:“我去一下洗手间,你们先谈。”



安东尼和经纪人之间针锋相对的苗头已经开始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回避才是最聪明的选择。



万一谈崩了,雷蒙娜-拉维尼自己不在场,还有挽回的余地。



无论是已经进入,还是想要进入这个名利场的人,几乎不存在没脑子的家伙。



即使自己不怎么聪明,身边也不会缺乏能够及时提醒的角色。



懂得什么情况下该做什么事,只是最基本的要求。



初次见面并没有立刻达成协议,不过谈判的进展很快。



正如安东尼所说,雷蒙娜-拉维尼没有任何提价的资本,愿意和雷蒙娜-拉维尼谈判的只有阳光海岸,想要拿到唱片合约,做出大幅度的让步是必然的事情。



几天之后,雷蒙娜-拉维尼在一份为期九年的唱片合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根据这份唱片合约,雷蒙娜-拉维尼必须保证每年最少出一张完整的专辑,具体的定义是歌曲数量十首以上,或者时长三十分钟以上。



至于签约金,则是九十万美元,每年支付十万美元。



同时,根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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