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开始,正是为了乐队阵容的稳定性,罗杰才给出了一个看起来非常公平,实际上自己要吃点小亏的分配协议。



没办法,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几千首经典摇滚,这种优势根本不可能明说出来。



难道要给胖子或者安妮说:【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脑子里有那个世界最好的摇滚,所以我应该拿走乐队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这样的话?



而且这些东西虽然确实很值钱,但如果没有靠谱的队友将它变成真正的歌曲,那就跟一座无法挖掘的金山一样,哪怕里边的金矿储量再怎么惊人,也卖不上价。



“不过我觉得他说的对诶。”



安妮对罗杰开口道:“我不是说你,大部分乐队的主唱,确实随便换都没什么影响。”



安妮的这种观点,在摇滚界其实算是一种主流看法。



虽然玩乐队的人都经常黑贝斯手,但实际上,真正处于鄙视链最底层的,却是外人眼中最光鲜亮丽的那个位置:主唱。



在组建一支乐队的时候,吉他弹的好的人去弹吉他,鼓敲的好的人去当鼓手,而什么都不会的人,就只能去当主唱。



尤其是在乐队成名之前的那段时期里,主唱必须干很多其他的工作,比如说给乐队当司机,搬运工等等,以确保自己不会被踢出乐队——因为几乎是个人就能唱歌。



“每个位置都很重要,主唱也不例外。在乐队内部或许主唱的贡献最低,但是在商业上,主唱是一支乐队的符号象征。”



罗杰摇摇头,说道:“大部分歌迷不会在乎哪个乐手才是对乐队贡献最大的那个人,他们只关心主唱的歌声好不好听,长的帅不帅。”



尤其是在摇滚商业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之后,这一现象会越来越明显。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夜愿(Nightwish)乐队。



他们的核心是键盘手托马斯-霍洛帕尼,但在乐队开除了前任主唱塔雅-图伦尼之后,歌迷对第二任主唱安尼特-奥尔森和第三任主唱弗洛-杨森的抵制很强烈,甚至抵制起了整个乐队。



大部分歌迷不会在乎乐队的吉他手是谁,鼓手有多么重要,他们只关心站在麦克风前唱歌的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熟悉的面孔。



无论主唱是不是真的什么都不会,排练和编曲的时候只能在一旁数手指玩,但至少在商业上,一支摇滚乐队吸引歌迷的关键,确确实实是在主唱这个位置上。



所以你经常可以看到,在过去的摇滚乐队中,收入拿大头的通常是吉他手或者是鼓手。



偶尔也会轮到贝斯手,但从来没听说过主唱拿大头的,除非主唱本身就兼职某个乐器,并且以乐器成为乐队核心,比如披头士乐队的保罗和约翰。



而从**十年代开始,这种现象渐渐扭转了过来。



尽管在少数乐队中仍然存在,但主唱的地位却一直在提高,到了新千年之后,甚至完全压过了作为真正核心的乐手们。



这就是商业化的力量。



“放心好啦,我们不会开除你的。”



安妮凑过来拍了拍罗杰的肩膀,像是安抚属下一样,开口道:“乖噢,不要闹事,姐姐罩着你。”



对安妮突然发神经的胡闹,罗杰早就习以为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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