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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罗杰又说道:“你平时有空的时候,多练练乐队的歌。录歌的时候也就算了,现场演出这样的水准可不行。”



在摇滚乐队的圈子里有一个说法,天赋再怎么差的人,只要能满足职业乐手的最低门槛,一首歌练上一千遍,应付演出和录音也绝对足够了。



当然,对于这种靠苦练才能勉强达标的乐手,就不要指望能有什么惊艳的临场发挥了。



而后者才是摇滚乐队现场演出最大的魅力所在。



像罗杰和安妮这样的乐手,各种分解和弦信手拈来,在现场演出的很多时候,都不会完全按照曲谱去弹,却可以取得比原谱更好的效果。



就算以稳为主的理查森,也时常会有惊艳的敲击节奏出现。



而格雷西这样的贝斯手,却只能老老实实按照曲谱,去弹蹦蹦蹦蹦的和声。



“我一直都有保持练习,除了工作之外,每天最少会练习三个小时以上。”



格雷西知道自己的短板,这是天赋的问题,后天很难改变,只能靠勤奋去弥补一些。



但也仅仅只是一部分。



对于大部分业余的乐手来说,限制能力天花板的是练习的时间。



但对于职业乐手来说,勤奋,谁都不缺。



如果连基本的职业素养都不具备,也不可能走到这条路上来。



就连已经勉强算得上“功成名就”的罗杰,依然可以保证每天都有练习,只是时间多少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上限,就完全取决于天赋。



…………



由于众人进度不一,在讨论过后,乐队决定将两首需要“集体演奏、分轨录制”的主打歌提前。



其它的歌都是各录各的,互不影响。



但这两首歌却必须所有人集合在一起来录。



——“所有人”是指罗杰、安妮、理查森三人。



这样才能达到“最完美”的效果。



尽管百分之九十九的歌迷压根听不出来区别在哪,但能听出来的百分之一,却是影响这两首歌口碑的关键。



录制之前,乐队先是半认真半娱乐地排练了几遍。



在一起合作了一年多,排练已经不需要像一开始那么一板一眼,按部就班地来。



“玩着练”的方式,反而更能提高效率。



当然,所谓的“玩”,也是在乐器上玩,而不是其它什么奇怪的东西。



比如说当安妮有了什么想法,临时改变旋律的时候,罗杰和胖子就会主动去配合安妮。



虽然大部分时间里,鼓才是一支乐队的节奏核心,但这一点并非不可变化的。



当一支乐队的所有乐手个人能力都足够出色,并且配合默契的时候,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核心,不会让听的人感受到任何不协调。



一段短暂的吉他solo之后,罗杰叫停了这次演奏。



正在排练的歌是那首经典的《欢迎来到丛林》,在第一段吉他solo里,安妮做出了一个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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