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谈判。



有着格莱美奖项的加成,对代言费和其它条款的谈判,多少能够带来一些帮助。



这些事罗杰没有参与,仅仅只交待了自己的底线,就全权交给了西奥多去自由发挥。



“他们坚持要求,必须拍摄至少两部广告片,不接受只代言、不拍广告的提议。”



西奥多有些头痛。



罗杰不肯在广告拍摄上浪费时间,提出的要求让Final公司无法接受。



在罗杰的要求中,只代言Final的贝斯产品,以及授权Final公司使用乐队演出的镜头,尤其是弹奏贝斯的特写镜头。



但却不愿意拍摄广告片,这一点,为谈判带来了很多的阻碍。



甚至很可能导致谈判失败。



“我又不缺那点广告费,没必要为了拍广告片浪费时间。”



罗杰想了一会,开口道:“我最多可以接受拍摄一些平面广告,用于纸质媒体和海报宣传。广告片是绝对不会拍的,如果他们不肯接受,就算了吧。”



虽然Final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电吉他和贝斯品牌,但乐器代言根本不可能给出太高的价格来。



卖乐器再赚钱,市场基础在那摆着,营收肯定无法和汽车、饮料等大众行业相比。



以罗杰现在的名气,顶天也就是一年二三十万美元,这点钱罗杰根本不在乎。



拍平面广告最多一天就能完成,这倒无所谓。



拍广告片就太过于麻烦了,起码半个月以上,有那个时间,做什么都比拍广告赚得多。



愿意接这份代言,主要目的也不是为了钱,而是让Final的设计师为自己量身打造一把贝斯。



——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那种“定制款”,而是真正意义上的“量身打造”。



不过现在的贝斯罗杰用的也很顺手,如果实在谈不到一块去,大不了就放弃好了。



在这一方面,罗杰看的很开。



“我会和他们继续谈。”



西奥多点了点头,然后抽出一份文件递给罗杰,说道:“共享版权的歌曲,有几首歌公司正在着手开发版权价值,这些是正在谈判的项目。”



罗杰接过文件,大致翻了翻,大多是诸如背景音乐、插曲之类的授权谈判。



很散乱,单个授权的价格也不高,但全部加起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罗杰粗略地估算了一下,光是正在谈判的十多项版权授权,预期的收入就能达到三百万到五百万美元之间,这其中有百分之四十都属于乐队。



按照当初的唱片协议,除了乐队保留完整版权的歌曲之外,剩下共享版权的歌,在版权开发上会以二十世纪娱乐为主,乐队没有否决权,但可以享受等比例的收益分成。



“只要对乐队的形象没有负面影响,我没意见。”



罗杰将文件丢回到桌上,问道:“还有什么我需要了解的事情吗?”



“公司和华纳唱片已经达成了协议,《AB》专辑会重新以单曲或是EP的形式发行,就等着乐队在合同上签字。”



这也是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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