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龙当初全权让文之仁和沃纳负责,只是建议不要找电影发行公司,并没有特别强调不能找。就是知道两人就算去找电影发行公司,也不会有人代理分行。



六万美刀的制作成本,外加一千八百万美刀的宣传营销费用。文之仁和沃纳想把《女巫布来尔》卖多少钱?



这种低成本影片,电影发行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分成,买来充影库也绝不会超过八万美刀。



所以,稍微想一下,就知道找电影发行公司不可能。



文之仁和沃纳两人,不过是初入好来呼的菜鸟。如果当第三者旁观,他们也能看清这一点。



可当他们自己身在局中时,他们就忘了这点。因为按照好来呼的操作习惯,电影拍出来后,就是拿去找电影发行公司。



电影发行公司不仅有自己的渠道,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有强大的宣传能力。



电影也要宣传,没宣传的电影就算是好电影,也有可能扑街。



现在《女巫布来尔》的宣传,吴龙给钱了。也就是说,文之仁和沃纳自己宣传了,这笔费用肯定算在整个成本里。但你这个费用,电影发行公司肯定不认的。



不管你宣传得怎样,谁也不会花那么高的价格买一部六万美刀制作费用的电影。



除非买的人脑子傻掉了。



文之仁和沃纳跑遍麦瑞肯国所有电影发行公司,没一个愿意代理发行。他们只能开始第二个计划,自己跑电影院。



电影院,分院线和独立影院。



所谓的院线,就是电影院连锁品牌。可以理解为连锁店,只不过这个连锁店主要卖的产品是电影。



除了院线,就是独立影院。为了反垄断,麦瑞肯国官方是鼓励独立影院存在的。



跑过院线,文之仁和沃纳才知道,推销电影原来真的是那么难。难怪那些独立电影,很多拍出来都是便宜卖给电影公司充影库。除非获奖,否则独立电影想要有出头之日并不容易。



不是说拍出电影,拿到电影院去推销,电影院就会给你放映。即便你让出利润多,电影院也未必会放你的电影。



电影要不要放映,因素有不少。比如影片好不好看,或者同期有没有竞争。



特别是电影院线,拥有品牌优势。又和电影发行公司签有协议,保证自己的片源,同时也要保证同等条件下优先放映权。



像《女巫布来尔》这样的影片,六万美刀的制作成本,怎么和同期的电影比?



给你排片,没多少人看,损失是电影院的。



电影院还好,至少还会试看样片。不像电影发行公司,连样片都不看。可看归看,一看制作成本,肯定是打发小人物观看。



这一看,好家伙,镜头摇晃,简直可以说是粗制滥造。根本不像专业摄像师拍出来的,就像是随便一个普通人拍出来的。



试看的人不用看完,耐心看到一半算是对得起文之仁和沃纳。结果自然是挥手。



“拿走,拿走。”



没有把“什么玩意儿”骂出来口,算是比较文明礼貌。



哪怕文之仁和沃纳一再强调他们已经投入上千万的营销,院线负责人也是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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