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女王艾丽丝所统治。艾丽丝即动物森林小公主,寝居玉树,艾尔缪拉城。



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长寿(有时甚至被认为是长生不老),擅长艺术、高贵,优雅,聪明,美丽,一定程度的洁癖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组成比较松散的王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精灵通常是无序善良的,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对粗鲁邋遢的矮人也许稍有不满)。



精灵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着纯色的长袍,冷静而不苟言笑的法师,往往都已经有好几百岁的年纪;年轻美丽的精灵形象多是穿梭于林间的弓箭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和射手,为保护大自然而同邪恶作战。



当然,精灵族他们也曾有自由的国度,那一望无际的北渊山脉就是他们的故土。他们也曾在高耸入云的古树间,争奇斗艳的百花中建立最具名族特色的森林之都茵尔沁莎。那阁楼宫殿绕树而建,依水而立,美妙绝伦,素雅灵秀。可或许是因为嫉妒,或许是因为无知,魔界毁灭了精灵智慧的结晶森林之都茵尔沁莎,并抓了上万精灵做奴隶,做享乐的工具。从此,悲惨的精灵族过着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



普修缀尔圣域一山不能容二虎,神族与魔族常常大动干戈,展开大战。精灵流离失所,常在战火呼哨、硝烟弥漫中求得生存。魔族看中了精灵在奔跑中灵活的身姿,于是常常抓他们做傀儡,在他们口中塞满霹雳火弹,去引爆神族的军队,为他们战胜神族。



于是精灵成了普修缀尔的奴隶、傀儡、贱民。



笛神说着,眼底一片谦愧,不觉叹道:“可惜我生为精灵的守护神,却不能拯救他们于水火中。”御风而行中,山风吹起他的青衫“猎猎”作响。



丽涯的眉心沁出冷汗。畜生界的生物从动物进化到妖怪,再从妖怪进化到妖完全变成了人身,妖界的女人们便是美丽的妖精,而精灵是永恒纪元时代最美丽长寿最赋有力量的种族。花草树木,飞禽走兽,修炼皆可成妖。花鸟虫鱼也可成精。妖进化成魔便是霹雳无敌的种族。



她也是精灵啊!从小她就被那些自以为是的老嬷嬷骂作“精灵小蹄子”。眼皮上那淡到无的粉色眼影就是精灵与生俱来的标志。



白衣如雪的雅缀温暖地拉住丽涯发凉的手,轻声问:“小涯,你好像与其他精灵不同,你的父母都是精灵吗?”



丽涯垮下脸:“我是孤儿,从没见过亲生父母。”



雅缀见丽涯一脸忧伤的样子,忙说:“对不起,我不该触及你的伤心事。”



丽涯觉得剑太重了,便双臂合十把它抱在胸前。剑是绯红色的,血液一样的红。剑鞘正面镶有熠熠夺目的红宝石,反面缀有七彩流光的琉璃,正反两面都纹有蔷薇图案。她问:“这是把什么剑?为什么我觉得与她有一种心心相印、惺惺相惜的亲切感?好像一握住它,便有了无穷的力量。”



雅缀公主道:“父王曾告诉我,这是倾城剑,是神界赤焰女战神的随身利器,是天地间灵器之首。一千年前,那场规模宏大的神魔大战中,女战神战死于魔界,从而魔界便得到了倾城剑。父王疼我,便把它盛放于雅缀宫最高天台之上。”



丽涯抱着似乎有千斤之重的倾城剑,缄默不语。



笛神笑道:“既然小涯与此剑如此有缘,公主何不赠予她?”



雅缀嫣然一笑:“我正有此意。”



丽涯感知倾城剑里住着一个美丽少女,她的名字叫倾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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