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的心思,乐游原上,司马五色掀开车帘,看见穿着白袍的少年纵马而去。



第二日,就传来了圣人要给卫大郎赐婚郡主的消息,恰好李家求娶,阿父就将自己匆匆嫁入李家。



那之后许多年,司马五色都想过,如果不是自己曾见了卫铮一面,大概也不会在佛前跪了这么久吧?



明明已经是李家妇,却还记得当年的心动,这是她的罪业。



“第一愿,愿信女郎君李承继平安。”



“第二愿,愿信女之女李若灵宝得卫氏重用,仕途坦荡。”



“第三愿,愿卫家大郎君在极乐界得佛祖庇佑。”



想完,她诵《地藏经》百遍,又以针刺手指得血,用血抄了一卷《地藏经》。



……



听到有人让自己去捞郑裘好与两京世家结交的时候,赵启悠装傻成了真傻。



他那皇嫂眼看就要郑家亡族灭种,还让自己跟皇嫂对着干?别说能不能捞出那姓郑的猪,自己说不得都小命不保!



就算是自己特意挑了蠢的来身边,这也实在蠢得太纯正了吧?



“皇嫂要杀他,那定是郑裘不对,我为何要去救一罪人?”



他反问那蠢货,那蠢货竟要说什么牝鸡司晨,吓得他直接拿起墙上的宝剑将人砍了出去。



人可以蠢,但是不能害人呀!



好歹平复了心绪,赵启悠躺在榻上心里默默盘算最近的事。



南吴打过来那事儿不用想,以定远公的性子说不定单枪匹马就去把南吴的兵给灭了,在这个关头他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嫂抓了郑裘,是真要对世家动手么?



赵启悠晃了晃脚,他离开北疆之后本以为和北疆断了联系,不曾想裴七竟然隔半年就将《绣天记》和《平虏册》寄过来,《平虏册》出完之后,那作者又写了《征白山》,写的是一叫秦长安的穷酸书生到北疆后被指为白山的一名书吏去了白山的所见所闻。



秦长安比起之前的三位主角实在是太过平凡,仿佛在随便哪个只需一文钱就能喝一壶热水的摊子上就能看见这么一个书生,他科举不利想要坐馆开私塾却得罪了当地豪强,听说北疆在招人,便去了。



他自以为北疆都是昏聩无知的俗人,焉知到了北疆考科举也没考上,就在他在北疆潦倒之时州府恰好开了吏试,秦长安考上了书吏才知道是要去白山的。



坐火车去了幽州,再从幽州去白山,他看见了广袤的田垄变成了密密的丛林,路过营州他看见营州百姓正在垦荒,暮色四合,十岁的孩子一边帮父母拣地里的树根和碎石,一边背着《水经注》。



路上的每一步秦长安都看见了不同的风景,真到了白山,实务压身,看书之人又能透过他的眼去看着白山是如何一点一滴变好的。



这本书中没有什么英雄豪侠,没有义胆豪情,也没什么危险之处,赵启悠竟然也津津有味地看了一本又一本。



洛阳城中其实也有枕芳君的书,只不过比北疆晚了九个多月,比起裴七,赵启悠自然觉得自己看得晚了,可路过书肆看着那些等书等到头发都要掉光的书生,赵启悠又觉得舒坦。



除了写了几本名书的枕芳君之外,北疆这些年着实多了不少的写书之人,有一人名叫“北辰君”,所著《封狼居胥》写的定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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