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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吃掉她。



想像利维坦一般将身下的这条龙吃掉。



这是芬格尔从看到这个女孩后产生的第一念头。



不然他不会蠢到看见敌人还抱着跑上一公里的路。



而是应该立刻挥刀将对方斩杀。



这是芬格尔极其罕见的犹豫,虽然在卡塞尔学院的成绩评级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废物,但没有人知道这个废物的曾经是多么的耀眼辉煌。



也没有人知道这个废物的背后是隐藏着什么的力量。



他本身是和凯撒同一个层次的人,但在十年前的格陵兰事件后,他蜕变成了一个凯撒都难以仰望背影的家伙。



所谓的四面楚歌,背后不过是隐藏在背后的那些人一点点的精巧布局,同样芬格尔为今天的这一幕也做了近乎十年的布局。



但不同于谋者用棋子组成的千军万马,芬格尔则是将全部的精力落在了一夫当关四个字之上。



他从学习中文的时候就感觉这四个蕴含的杀伐之气,而现在他则是将其中的是势在自己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但即使如此芬格尔也以及感觉了自己成功的渺茫,他突破混血种的极限将自己的身体提升到了和初代种作战的水平。



费尽心思找到了混血种有史以来炼制的最强大也是最适合自己的炼金武器。



但遇上的问题明显要比他想象的多,而且也更加的糟糕。



龙王存在融合的可能,这是他早就清楚的,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利维坦的速度会这么快。



对方的强大实力已经突破了初代种的极限,就算他有再次爆血的心思,身体和精神都恐怕是难以承受的。



所以芬格尔当时落入水下之后完全有立刻遁走的想法,虽然之后他会承受三度爆血以及言灵不动明王巨大的反噬。



这种反噬极有可能让他下辈子都躺在床上下不来,但芬格尔是无所谓的,这个时候离开他还有活命的机会。



只有活着才会有无限的可能,就一定会等到下一个机会。



他已经等了十年,他还会有下一个十年,二十年,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会和让利维坦让这该死的龙王去地狱和他们陪葬。



但在抱住雪的一瞬间,芬格尔犹豫了,



他发现自己好像不需要在等十年,就已经看到了机会。



龙王和龙王存在彼此力量融合的可能,那混血种和龙王是不是同样存在这种可能?



这荒谬的想法哪怕是给正常人都会毫不犹豫的摇头否决,觉得对方提出这个想法的家伙一定是一个疯子。



提出这个想法的家伙确实是一个疯子,而且还是一个正在疯狂计算可行性的疯子。



不过今天就算是EVA来计算也不可能给出芬格尔肯定的回答。



混血种和龙王之间的血脉强度本就不是一个层次,对于极具侵略性的龙血来说,



哪怕沾染上一滴都会瞬间让一个混血种进化成龙蜘蛛那样的死侍,而且更多的可能性是,对方会因为无法承受龙血的力量而直接爆体而亡。



不过这是针对普通混血种来说的,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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