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还要归纳段落大意。



当然更重要的是把自己代入到角色中,把剧本中描写的剧情、场景,去想象字代入角色后的每一个画面。



首先代入角色,就必须要了解所要代入角色的这个人物,这个就是人物小传。



刘思蒙是京城知青,会画画,后来成为一位旅美的画家,且他之所以能够吸引叶星雨,完全是因为他的大胆,他敢于称赞叶星雨的漂亮,敢于向叶星雨表白。



京城、会画画、大胆这几个元素都足以说明刘思蒙来自一个不一般的家庭。如果说女人吸引男人往往就是出色的容貌,而男人吸引女人除了容貌同时还有自身的气质。显然刘思蒙是满足了这两点才会赢得叶星雨的垂青。



只是当贺新真正代入到刘思蒙的这个角色中,重新再精读剧本的时候,不由冷汗都下来了。



比如:突如其来的好友卫红的死给叶星雨触动很大。刘思蒙某天去找叶星雨给她回城介绍信,叶星雨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对于刘思蒙猛烈的爱情,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刘思蒙。



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袁定国知道了这件事,他象一头受到羞辱的雄狮震怒了,他质问叶星雨,“从七岁到现在十四年,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小偷吗?为什么他可以我就不行?”



一开始贺新同样认为叶星雨这样对袁定国很不公平,如同自己一心一意对一个女孩子好,但换来的结果是女孩投入了另一个男孩的怀抱,这令谁都不能忍受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叶星雨不把同样的机会给袁定国呢?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叶星雨爱上了刘思蒙,而和袁定国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这种感情似乎更应该定位于亲情,兄妹之情,连友情都算不上。袁定国想做的就是对叶星雨好,照顾好袁定国,但这是爱情吗?



唉,果然是舔狗不得好死啊!



打个浅显的比方,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馒头,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米饭吃,他发现米饭和馒头虽然同样起充饥作用,但米饭比馒头好吃,他很自然地喜欢上了米饭,那你能讲米饭是不正当竞争吗?



你说米饭利用了那人吃馒头时间过长产生的腻烦感的弱点,那好,倒过来再看。让一个人从七岁到二十一岁连吃十四年米饭,到他二十一岁的时候给他一顿馒头吃,他可能觉得馒头很新鲜,但由于馒头确实没米饭好吃,他下顿饭还是会选择米饭。



同样的道理,爱情的深浅与时间无关,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这就是贺新为什么冷汗都下来了,因为他原本也是舔狗,只是他比袁定国幸运的是,他已经把女朋友搞到手了,哪怕将来真的有米饭,这在客观上就增加了难度。



当然,再细品贺新发现其实促成叶星雨的第一次还有不少客观原因。



首先是卫红的死,生命如此轻易脆弱的消失让叶星雨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感情的可贵,人只有珍惜好现在的生活而不要顾忌这顾忌那才能没有遗憾。



其次是对于刘思蒙的歉意,在红春坪虽然是为了帮助刘思蒙逃跑,但是确实是她给刘思蒙带来了麻烦。这种歉意从她只身去林子找刘思蒙也可以看出来,她还在林子里发现了刘思蒙根据她的嘴型刻的木雕,她知道,刘思蒙真心爱着她。



最后则是袁定国虽说是舔狗,但是舔的不够彻底。团里下来了回城指标,袁定国起初瞒着叶星雨没有告诉她;而到后来,袁定国虽然是排长,虽然他明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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