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裴若华共同经历了无数危险,称得上是同生共死,但这般的亲密却是从未试过。



原来,这种感觉很好,很好。



裴若华并没有发现齐穆的异样,她一边吃,一边说道:;嗯,肉质嫩滑,味美香咸,果然很好吃。



她抬眸,迎上齐穆的目光。



;光看着我做什么,你也吃呀。要不然,我就要把鸡腿全吃光,不给你留了。



裴若华的笑容仿佛清风,将他心中的郁气一扫而空。



他伸手抓过另一只鸡腿。



;不行,鸡腿最好吃了。



一只荷叶鸡很快就吃完了。



裴若华和齐穆都有个习惯,就是不浪费粮食,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粗茶淡饭,都是一样。



老板瞧见了,十分开心。



食客将吃食全部吃光光,就是对一个厨子最高的赞誉。



这就证明自己做的菜好吃,好吃别人才会爱吃。



;老头儿每年在庙会买荷叶鸡,在大吉巷也有间小酒楼,除了卖荷叶鸡之外,还有几样拿手小菜,欢迎公子和小姐多多来品尝。



老板笑哈哈说道。



裴若华从善如流。



;好啊,我们得空了就会去的。



就在裴若华和小摊老板说话间,旁边却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这个荷叶鸡很一般嘛,这都算好吃?我看是没吃过好东西吧?



裴若华扭头看去,只见说话的是一个穿着锦缎的年轻男人,他面前摆着五只荷叶鸡,可是每一只荷叶鸡都只吃了鸡脖子,再看他掏出丝怕擦了擦手,显然是已经吃完了。



裴若华秀眉微蹙。



;我们吃我们的,与你何干?



那人瞥了一眼裴若华,不屑道:;哼!穷鬼!



说着,随手扔下一片银叶子。



齐穆意味深长地看了那人一眼,裴若华今日的穿着打扮并不华丽,但只要有眼力的人都不会说出;穷鬼这样的话来,单单她发髻上的点翠步摇,就价值千两银子了。



裴若华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好笑,哪里来的暴发户,敢在齐穆面前炫富。



她的手指在桌上敲打片刻,眼珠子一转,对老板笑道:;请问你这儿有纸笔么?



老板道:;有的。他脸上带着赧然之色,;只是纸笔都不太好。



他虽然识字不多,但这么多年做生意下来,已经习惯了用纸笔来记账了,只是纸笔是个金贵的物事,他的小孙子上学堂用好一些的纸笔,他就舍得用最差的那一种。



裴若华淡淡笑着。



;没关系,劳烦你给我拿纸笔来。



;好的,好的。



老板喊来小伙计,赶紧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好,铺上纸,又将蘸满浓墨的毛笔递给裴若华。



裴若华朗声道:;老板,你的荷叶鸡甚是美味,我写两句聊表心意。



老板闻言笑道:;那可多谢小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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