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爸爸还是妈妈了。



外婆对林博文很钟爱,用尽全力的照顾他,培养他。外婆爱称他为“博仔”,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出人头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儿和少年,都是相当凄惨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台湾社会还相当封闭,婚前性行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无论是台湾本省人还是外省人,年长的人都是旧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个私生子,就这一条肯定不得安宁了,更别说他还是个混血儿,一个被美国佬抛弃的孩子。



此时,外婆已经关闭了酒吧,回到台中乡下开了一个小小的面店。



乡下地方,民风更为保守,还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当时四处风传,林博文的母亲是个妓女,为了钱和美国佬睡觉。后来,她不慎怀孕,生下了孽种。



于是,“杂种”就成为林博文的外号。



在小学时,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众多男孩欺负的对象,经常被多人围着讥笑甚至殴打。



老师对林博文比较鄙视,认为他妈妈行为不检点,有损中国人的形象。



一个老师还曾当众说,林博文这种人是“国家的耻辱”。



既然是杂种了,林博文自然没有朋友,只能忍气吞声。



他很少出门,平时除了上学,基本都在外婆的店里面洗碗和打杂。



他一度将头发染成黑色,才愿意出门上学。



这有什么用呢?他还是被骂,“杂种能染黑头发,能染蓝眼睛吗?”



就这样,到了中学,林博文的英俊,吸引了很多女孩子。



其中一个女孩,一度成为林博文的女朋友。



这个富家女的父亲,知道女儿竟然和一个杂种相好,气的差点吐血,将女儿痛骂了一顿。



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还转了校,这对林博文打击很大。



这一来,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学的嫉妒。他们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



这些少年经常骚扰林博文,甚至打人。



一次被打的耳朵出血后,林博文去找警察。



谁知道,他还没开口,反而被警察打了一记耳光,骂道:“你这个小杂种,整天就知道打架!”



到了中学,林博文已经不是孩子了。



在畸形的环境下,林博文很小就懂事,思维也比同龄人成熟。



悲惨和屈辱的经历,林博文开始仇恨同学、仇恨邻居、仇恨社会,甚至仇恨自己的父母。



除了外婆以外,没有人对他好过,没有人把他当人看待。



连母亲,也几个月才看他一次。



小学时候的林博文,非常想念母亲,竟然一个人从台中老家坐车到台北母亲的工作单位。



害怕丢脸的母亲,发现儿子来了以后大惊失色。她慌慌张张的将林博文拉到一个小巷子里,骂了一顿,让他赶快回去,再也不要来了。



诚然,也许林博文的妈妈有难言之隐,此举却让孩子彻底伤透了心。



由此,性格暴躁的林博文逐步出现了反社会的人格分裂,开始报复社会的行为。



……



一次放学,林博文又被四个不良少年拦住,讥笑辱骂。



之前,他曾经多次被他们打过。



这次的林博文终于忍无可忍,挥拳反击,双方打成一团。



一个人哪里能够打过四个人,林博文被拳打足踢,打伤在地,最后进了医院,住了整整半个月。



出院以后,林博文决心报复。



他从邻居的水果摊上,偷走了一把西瓜刀,找到了这四个不良少年。



这四人见林博文持刀而来,知道情况不对,吓得立即四散逃走。



林博文追了上去,将其中一人砍倒,连砍了几刀。



警察赶来,将林博文抓走,这是林博文第一次砍人。



好在被害者只是皮肉伤,加上林博文年龄太小,最终关押了十多天,由外婆支付赔款以后就领回去了。



从此刻开始,林博文就开始了自己的黑道的生涯。



为了不被欺负,加上报复社会的心理,林博文迅速成为街上的一霸,四处打架惹事。



相比其他小混混,林博文有一种让人胆寒的暴戾和亡命。



经常一语不合,林博文就立即挥刀砍杀,根本不计后果。



为此,林博文先后几次被捕,中学也将他开除。



外婆见他这样,经常含泪教育他要好好做人。



不管外婆怎么说,林博文只回答同一番话:“我还算是人吗?在所有人眼中,我不过是个杂种!禽兽!外婆,你不要管我,让我死了就行了!”



说出这番话的林博文,只有16岁。



……



打架出了名,加入帮派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林博文是台中人,很快加入了当地黑帮“十五神虎帮”。



十五神虎帮是个光复后成立的新帮派,成立于六十年代,开始主要在台中市活动,五权路、西屯路、英才路都是他们活动的核心区域。



这个帮派的特点是:成员年轻,大哥平均都只有20多岁。



这伙年轻人凶悍之极,毫无顾忌。



七八十年代,十五神虎帮高速发展,成为雄霸台中的强大帮派。十五神虎帮知名成员就有:“汉童”、国印、碧鸡仔、大象、“斌大”谢崇斌、“八指明”林树旺、“猪哥吉仔”张忠信、李胜煌、“赤龙”王鸿基、“大空辉仔”王振辉、“石头”石中信等人个个都是狠角色。



代价是,这些年轻的黑帮分子,基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打打杀杀,终究有玩完的一天!



林博文加入帮派以后,外号就叫做“美国博仔”。



这个新帮派,和台湾老帮派不同,一切以利益为主。



所谓的讲义气、尊师重道等江湖规矩,在这些年轻人眼中都是不存在的。



这些人一切都是为钱,以搞**、替特种行业围事、放高利贷、暴力讨债为生。



一旦涉及利益纠纷,他们不但毫不留情的和其他帮派火拼,甚至自己人也会杀来杀去。



比如,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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