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这段时间拍摄广告的时候,沈欢也和托德菲利普斯把合同给敲定好了。



签约的主体是凤香影视公司。



第一笔的1000万美金,沈欢已经打给了他,让他去做初期的准备。



第二批的2000万美金,则是会在剧组正式开始运作之后,再打钱进来。



第三批的2000万美金,会是在拍摄得差不多的时候再汇入剧组的账户。



如果要有追加什么的,托德菲利普斯则是要和沈欢提前一个月商量。



沈欢并没有找人去剧组做监督。



倒不是他没有警惕之心,而是这部电影是托德菲利普斯的心血,他自己比谁都想要拍好。



在拍好的前提下,托德菲利普斯肯定是不会有任何的吃钱或者搞歪门邪道。



而且对托德菲利普斯来讲,这部电影能不能成功,对他来说比吃个1000万美金、2000万美金要重要多了。



所以沈欢只要能随时监控他的财务状况就好了——关于这一点,他随时都会写在账本上面,发到网上的一个账号里,方便沈欢随时查阅。



少年也晓得《小丑》会得到10亿美金以上的票房,对于能给自己赚钱的人,哪怕是多花一点钱,其实也无所谓。



只不过沈欢也没有亏待托德菲利普斯,他给了托德菲利普斯5%的票房分成。



10亿美金多一点的票房,托德菲利普斯至少能得到5000万美金的酬劳,这也算对得起他了。



不枉费托德菲利普斯把《小丑》的版权给了沈欢。



虽然以后再拍《小丑2》,还同样需要华纳公司的授权,但终究是沈欢手里拥有了一个不错的IP。



是的。



华纳公司同意了托德菲利普斯和沈欢的计划,但仅限于这一部《小丑》,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这也说明好莱坞的公司绝对不是吃干饭的。



他们不可能为了眼前的利益,就不断的出卖以后的权益。



哪怕是托德菲利普斯已经把价码开得很高都不行。



华纳兄弟对于《小丑》项目,本来就不怎么看好,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让沈欢和托德菲利普斯去试一试。



如果效果好的话,他们就会立刻跟进。



效果不好的话,反正制作费用都是凤香影视公司出的,他们只是负责发行罢了。



为了鼓励托德菲利普斯拍得更好,他们考虑了几天之后,还主动的做出了让步。



《小丑》他们拿了2000万美金的版权金后,就放弃了票房分成,连发行费用也降低到了票房的12%。



12%这个价格,就算得上很厚道了。



毕竟至少1000张银幕的上映要求,1000个拷贝的价格,以及配套的宣传费用等等,就算不上便宜了。



由此也可以推算出,华纳兄弟对于《小丑》的票房估计是多少。



大约就是1.2-1.5亿美金而已。



沈欢拿到这个合作协议时,都忍不住想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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