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朝歌对霁月干的坏事,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她对霁月左右看不顺眼的时候,绞尽脑汁的靠近他,捉弄他。



可任凭她使尽百般手段,打在他身上都好像不痛不痒似的。



等到他真去还击之时,已分不清是爱是恨。



此时,霁月看着眼前的朝歌,一会觉得她不真实,这般的性情不像往日的朝歌了。



一会又觉得她是真实的,身上还是有着朝歌的影子的。



她从未在他面前这般讨好卖乖过,她从来都是刁蛮任性,蛮不讲理,又蠢又坏。



现在忽然百般讨好,他没有欣喜若狂,没有受宠若惊,他就是很平静,再多的疑惑也都压在了一双平静的双目之下。



他太了解朝歌了。



一位12岁的小姑娘,能如何呢,他也不信她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研墨吧。”霁月把笔取了下来。



朝歌一愣,当意识到是在说让她研墨时,她忙应了声,应下又忙解释:“我可能研得不太好哩。”



平日里也是难得写字的,即使写字,也是由奴婢来研墨。



“一回生二回熟。”



好吧,这还能是什么难事吗?



朝歌取来墨宝,顺手准备加点桌上的茶水,就听霁月说:“研墨要用洁净的水,不可用茶或热水,研墨用水,宁少勿多……”



惭愧,朝歌赶紧去取清水。



等她加上了些许墨后,赶紧用力帮忙研墨,又听他说:“研墨轻重快慢要适中,磨的人姿势要端正。”



朝歌微微挺直了腰杆,趁机拍马屁:“大哥果然是博学多才,我要多和你学习。”



“这是基本常识。”只有她这个笨蛋才不懂吧。



不懂就对了。



“直着打圈,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



她实在毫无章法,他不能不出言教导。



在他的教导下,她很快就有模有样起来,他便执笔写了几个字,朝歌一边研磨一边看他写字,也不失时机的拍他马屁:“大哥你字写得真好看,你也教我写字吧。”



“哪里好看了?”他似随口一问。



“哪都好看,一如大哥的人这般,霸气威武,玉树临风。”她胡诌,实在也形容不上来。



果然人都是喜欢被拍马屁的,她一番话夸下来,他脸色明显好看了不少。



他忽然把笔给了她:“你写。”



“我字写得不好看。”再看过霁月的字后,她有点不太想献丑了。



“不好看才更要多写。”



“那我就献丑了,一会由大哥也指点几句,我也好改正一下。”



她一脸的求知欲,人也谦卑起来,丝毫没有往日的各种趾高气扬。



接了霁月递来的笔,她随手翻了一篇诗经,抄了起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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