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陆母发怒, 苏允嫣转身就走,她才不留下来做受气包呢。



反正歉也道了,她完全可以走嘛。



苏允嫣这边刚一进门, 听到对面院子又吵了起来。忍不住一笑, 心情愉悦地去厨房做饭。



最近她基本都在编坊那边吃, 若是忙不过来。方迎观的饭菜也是她从那边带回来。



当然了,偶尔她得空,还是会自己下厨。



吃饭时,苏允嫣看了一眼对面的院子。温瑾已经回乡近十天了, 她还真有些想念。



被她想念的人此时正一脸纠结坐在自家院子里, 对面温母苦口婆心地劝:“你这孩子, 人家姑娘都不嫌弃你穷, 你唯一能给的, 就是你的身子……呸!就是照顾她一辈子的决心。她要是在意你的功名, 何必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何必送这些衣衫给我?”



温瑾:“……”



事情要从他回来那天说起, 温母拿到了准儿媳孝敬的衣衫,越想越美。于是盘算着去方家请期, 想要尽快完婚。



这么好的儿媳,可不能放跑了!



于是,跟儿子商量着买礼物上门。结果倒好,儿子居然说不急, 要等到乡试之后。



这怎么行呢?



读书这事儿吧, 有了才学, 还得有运气,万一乡试没中呢?难道要让人家姑娘又等三年?



真要那般, 儿媳兴许真的会跑。要知道, 现在的方迎喜可不是一般姑娘, 照儿子说的,别人一双手是干活赚钱,她那一双手就是直接搂钱,这么会赚钱的姑娘,万一被别人家薅了去,她怕是要直接气死!



温母对这儿媳再满意不过,尤其收到这两身衣裳之后!倒不是看中衣裳本身,而是儿媳她有这份孝敬婆婆的心思,这是很难得的。那有的人家中豪富,对待婆婆就像是对仇人,别说置办新衣,连口好饭都不给。那儿媳再富又有什么用?



穷人家的更不必说,婆婆想要被儿媳孝敬,简直就是白日做梦。方迎喜这样的孝顺的姑娘好容易被她寻到,无论如何,她也要把这事情尽快定下。



“我身无长物,怎么敢娶她?”



温母一脸的恨铁不成钢:“难道娶了她,你就不认真读书了?”



“当然不是!”温瑾语气认真:“她对我这般好,我当然会尽力让她也过得好。”



温母手一合:“这不就结了?”



“你们现在分开住,你每天还得抽空去看她,成亲之后,人就在家里,如此,你就更能专心读书了。早日考中举人要紧!”



温瑾意动。



其实他早就想娶她了,只是不好意思。



“我要去县城问过她的想法!”语气不容拒绝,毫无商量余地。



婚姻大事向来都是父母之命,并不需要问过姑娘本人。



温瑾是秉持着尊重她的想法,才非要问过。



温母并不反驳,儿子和人家姑娘已经相处了这么久,既然非要跑这一趟,那就证明有这必要。



这里去县城坐马车要两天,来回得四天。很是耽搁人,温母有些怕耽误儿子读书,但想到这么好的儿媳……拍板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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