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又是旁人的功勋!



“都干什么!早脯都没吃么!”徐晃扭过头去,大喝道,“挥砍三百次!开始!”



不能急,不能急,先将眼前的这些人都练好了,功勋还会有的!



“斧头举高!都他娘的举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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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晃建议设立一支重甲重斧兵卒,专门用来破阵攻坚,斐潜考虑了一下,也就同意了。毕竟重斧兵的使用比陌刀手要更加的灵活,可以用之以军阵,又或是零散的作为突击尖兵,比起一定要组成阵列的陌刀手要更适应战场。



当然,也要懂得用斧头的徐晃来训练才成,至少怎么发力,怎么借力,怎么调整呼吸等等,这些东西,都不是简简单单的胡乱挥砍就能做得到的。



另外一个方面,重斧兵只需要夹钢斧头就可以了,不需要陌刀这种锻打钢,相比较而言成本下降了很多,同时重斧兵的训练也更加简单,反正就是三斧头的事,不行就继续三斧头……



或许这也是陌刀最终退出了战场的一些原因?



具体也应该很快就见效果了……



但是今天的重点,并不是徐晃的重斧兵,而是被押送至此的吴懿。



征西将军斐潜摸了摸自己下巴上的软胡子,然后招来了护卫,轻轻的吩咐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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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懿吃过了晚脯,虽然并不丰盛,但是也不差。作为败军之将,吴懿也没有提什么特别的要求。沐浴之后,便坐在了床榻之上,闭着眼,心腹之中将明天见征西将军斐潜的说辞又重新默默琢磨了一番,直至深夜,方躺倒睡觉。



次日天色才刚刚放亮,吴懿就已经醒了,翻身坐起,洗漱完毕,又再一次默默打了许久的腹稿,方见到了黄旭……



“什么?”吴懿瞪大眼睛。



黄旭淡漠的说道:“吾主今日无暇,令某带中郎四处走走,以尽待客之道……”



好么,白准备了一夜。



吴懿无奈,只得拱手说道:“如此,便有劳黄将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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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阆中城,往北大约二里地。



吴懿站在集市外,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里还是阆中?



这么热闹喧嚣的场面,就连成都的集市都未必能够见到,或许只有当年雒阳东西二市方能媲美……



简陋搭建起来的篷子丝毫不能减缓商贾之间的热情,来来往往穿梭不停。



近处这两间篷子似乎是卖绸缎的,各式各样的绸缎样品,悬挂在篷子高处,或描金或镶嵌或抽丝的绸缎在阳光之中散发着特有的诱人华光,似乎可以吸引着一切人的目光……



但是,也就是似乎而已。



从秦朝开始,川蜀的丝绸产业就开始逐渐的占据了主导市场,虽然说吴懿并非本土川蜀人士,但是待着川蜀也有好些年头了,自然知道在这个简陋的篷子当中丝绸样品几乎就是川蜀之中包揽了各个层级的丝绸,从最普通的黄黑茧绸到最昂贵的描金绣绸,竟然全部都有……



因为地区开发的原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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