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优待的士卒如果战死则会影响自身的利益,因此战斗力不强,是“危国之兵“。



只有秦国将士有功既赏爵位,又益田宅、庶子,可以成为军功地主,如果不断立功,还可以不断受赏,直至获得高官厚禄,所以能“最为众强长久“,“四世有胜“。



军功爵制与旧的“爵禄“制度也有本质上的不同;《孟子·万章下》中,周代的“班爵禄“制度分为两级:天子所班是“公、侯、伯、子、男“,诸侯所班是“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



这种“爵禄“制度实质上是分封制的一个内容,虽然在诸侯和卿大夫有功时,天子和诸侯也有因功行赏的“分职、授政、任功“等赏赐形式,但在这种爵禄制度中始终贯彻一条“亲亲尊尊“的原则。



这就使得军功不可能完全与爵禄统一起来,而且依军功班爵禄的范围也十分有限,只能在少数奴隶主贵族中进行,同时随之而来的就是对于所赐爵禄的世袭。



换句话说,这种因军功或事功而获得的采邑爵禄最终仍表现为卿大夫的“世卿世禄“制度。



但是,在新的军功爵制中,“亲亲尊尊“的原则已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原则所取代。



在量功录入时坚持以“功“为主要标准,是“见功而行赏,因能而授官“。



在新的军功爵制下,即使贵如赵国的长安君,“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也要再立新功;“犹不能恃无功之尊,无劳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



由于军功爵在原则上排斥血缘宗法关系,所以赏赐的范围远较以前扩大了,不再局限于少数奴隶主贵族,所有参战的将吏、士卒,只要立有军功,都在赏功酬劳之列。



军功爵制的爵秩也由原来的“卿、大夫、士“等少数级制扩大到自“公士、上造“直到“关内侯“、“彻侯“等二十余级。



如果说春秋以前的爵禄制度是一种贵族制度,那么战国时的军功爵制则为庶民入仕提供了方便条件。



《盐铁论·险固》篇说:“庶人之有爵禄,非升平之兴,盖自战国始也。“正道出了春秋、战国两个历史时期爵禄制度的根本不同。



新的军功爵制造就了一批爵禄及身而止,不再传给子孙的新官僚和一批军功地主,所以它不但是新的封建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又是新的封建官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在战国时期活跃于政治舞台上的著名将、相,大多已不是出身于旧贵族,而是出身于微贱者了。



如著名军事家孙膑是刑徒,吴起是游仕;名将白起、王翦是平民,赵奢是田部吏;名相蔺相如是宦者舍人,李斯是郡小吏;其他如苏秦、张仪、陈轸、范雎、蔡泽等,不是鄙人,就是贫人,从而开了秦汉以后的“布衣将相之局“;这在客观上,对于旧的“世卿世禄“制度和宗法制的瓦解,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而今,两汉数百年的延续,军功爵制也在汉初之后,逐渐废弃,代之的是士族阶层,和数百年前的旧贵族体系却是没多大差别,甚至,因为华夏一统,这士族阶层没有了国别,反而更容易联合在一起。



在魏国诞生出了“九品中正制”这个门阀士族延续力量的制度;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其实已为门阀士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致使寒门再无上升途径。



而后魏帝曹丕采纳魏尚书令陈群的意见,开始了九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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