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听慕远说这爬树上的人是女的,万大队顿时就有点方了。



女的爬树也这样厉害?



好吧!先不管是女的还是男的,那爬树留下的痕迹,真能判断出一个人的大致体重?



理论上……应该是可以的,这与物理学上的牛顿定律有关,什么摩擦力啊、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等等……



万大队陷入了这种自我怀疑又自我解释的迷糊状态。



“这两个女的……”万大队盯着被慕远“筛选”出来的两个女的,脸上带着一些迷惑。



“等会儿把王思宇通知过来,让他辨别一下是否认识这两个人。”慕远说道。



旁边的李铭忍不住说道:“慕队,用不着再通知过来吧?直接把两张照片发给他,让他先瞅瞅不行吗?”



慕远摇了摇头,道:“如果不当面完成,我无法确定王思宇是否撒谎。”



李铭微微一愣神,道:“他……没撒谎的必要吧?死的可是他的老婆。”



慕远道:“不能以我们的常识认知去判断案件当事人的态度,因为这种意识,很容易把我们自己带沟里去。”



李铭点了点头,一副深有领悟的样子。



现在时间也快中午了,李铭也没急着通知对方过来。



几人在食堂吃过午饭,万大队给慕远安排了一个带沙发的办公室休息。



当办公室的门关掉后,慕远却没有休息。



这个案子,有太多的蹊跷,不仅作案手法诡异,而且动机也很蹊跷。



按照慕远的想法,一个人作案,肯定是有作案动机的。



在这个案件中,刚才王思宇的表现,已经基本上排除了仇杀的可能,毕竟王思宇户胡甜作为两口子,以二人表现出的感情,如果胡甜真有涉及生死的大仇人,王思宇肯定是知道的。



除非结下的某些仇,连胡甜自己都不知道。



这个可能性有,但却不大。



那么,如果不是仇杀,又会是什么呢?



总不能是吓错了人吧?



换做是其他杀人方式,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比如雇凶杀人杀手找错了目标。



但这个案子中采取的方式,利用了被害人的生活规律。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要么,凶手是被害人很亲近的人,知道她喜欢在石栏杆上行走的规律;要么,就是对胡甜做过专门的调查。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都不会出现吓错人这种情况。



所以,排除了仇杀,那剩下的可能就很少了。



比如……情杀。



这也是慕远要让王思宇亲自到公安局来做辨认的原因。



更何况动手的人又是一个女子,这确实很符合情杀的要件。



但不管王思宇一会儿过来后如何辨认,哪怕他直接认出了这两人中的一个,慕远也需要厘清这人进入和离开现场的轨迹。



然后借助这些轨迹,搜罗一些监控视频,固定好证据。



这些……到最后审讯的时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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